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武义提出了着重做好后发赶超、下山脱贫、“后陈经验”三篇文章要求。15年来,武义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大步从传统农业县跨入工业县、旅游县,下山脱贫经验走向全省全国,“后陈经验”由治村之计上升为治国之策。省委书记袁家军强调,要以山区县的跨越式发展为全省发展注入新的更大增量,在全国率先突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武义要迭代升级“三篇文章”,谱写好新时代山区县跨越式发展的新篇章。
建设,通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山区人口市民化进程,打开山区群众生活发展新天地。
高度重视理论宣讲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的政治优势,也是党推动事业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按照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的要求,不断丰富宣讲主体、拓展宣讲对象、充实宣讲内容、创新宣讲形式,推进理论宣讲工作。
中国共产党成立早期,理论宣讲的主体主要是党员领导干部,因为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比较熟悉。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员领导干部“一核”的基础上,宣讲主体日益多元,且理论素养、专业素质不断提高,逐渐形成日趋稳定的结构形式。中央宣讲团为最高层次理论宣讲主体,省、市、县、乡镇(街道)、村各个层级都相应设有不同类型和主题的宣讲团、讲师团、宣讲员等。中央宣讲团的成员主要为政治理论的策划者、政策法律的起草者,相关领域的先行践行者,以及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等“智囊”。地方宣讲团的组成人员则更为丰富,涵盖地方智库的负责人、具体政策的优秀执行者、教师、各领域的专业人士和优秀人才,各行业的模范代表、离退休干部等,形成了多行业、多层次、跨领域多元化宣讲主体。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任务是推翻旧政权,由于信息保密和信息分层的存在,理论宣讲的对象被严格控制。新中国成立后,在执政党思维影响下,理论宣讲不仅服务于政党自身的政治需要,还要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据此,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宣讲逐渐铺开。各级宣讲团关注重点人群开展分众宣讲,观察历次对中央宣讲团的报道,宣讲客体主要是当地省级、副省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老同志,部委直属或者省属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负责人。基层宣讲主要瞄准大众宣讲,打通了理论宣讲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群众在哪里,宣讲的触角就到哪里,使党的声音走进“千家万户”。
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宣讲尽管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针对不同宣讲客体都会设定不同的宣讲内容,但始终围绕创新理论、政策文件、形势任务三大中心展开。随着时代的发展、实践的深化,宣讲内容逐渐呈现出目标导向,表现为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方、不同对象的需求,在党的大政方针指引下进行靶向宣讲,如法律知识、科技知识等宣讲活动;根据某一重要主题开展宣讲,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具有时代特色或领域特色的宣讲,如全国劳动模范先进事例、抗疫精神、航天精神等。
中国共产党针对不同的宣讲内容、对象、环境,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宣讲方法,推进宣讲艺术化和宣讲载体多样化。党在初创时期的宣讲对象大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主要通过定期宣讲、巡回宣讲、临时宣讲等多种方式,将理论的高度和实践的温度相结合,开展面对面的口头宣讲。中央苏区时期,创新发展了集会宣讲、问答宣讲、画报宣讲等,宣讲员还通过讲故事、演话剧、舞台剧等宣讲表现形态和表达方式,使群众听得进,听了信。新中国成立后,党通过报告会、座谈会、走访等宣讲形式,营造平等、尊重的宣讲氛围。改革开放以来,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丰富了宣讲的传播形式,多媒体技术、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运用到宣讲工作中。近年来,新媒体宣讲重构了传统宣讲模式的时空观,利用数字技术,融合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元素,搭建了线上线下相融合,掌上纸上屏上全方位的理论宣讲阵地平台,增强了宣讲互动性、生动性和实效性,使宣讲更具亲和力和感染力。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开展理论宣讲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政治动员,从而使人民群众认知、认可、认同共产党的领导。毛泽东同志在1938年就指出:“政治上动员军民的问题,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之所以不惜反反复复地说到这一点,实在是没有这一点就没有胜利。没有许多别的必要的东西固然也没有胜利,然而这是胜利的最基本的条件。”新中国成立后,理论宣讲的定位从“宣传鼓动”转变为“宣传舆论”,理论宣讲牢牢把握对理论和政策的解释权,通过仪式感
的宣讲流程,全党上下实现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动中保持“步调一致”,在全社会实现消弭分歧,凝聚共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从而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宣讲在继承中发展,在实践中创新,将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理论宣讲要继续精准诠释与传播党的科学理论,增进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实践认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力量。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建党百年来,我们党致力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与时俱进制定管党治党方针,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新路,不断以强盛大党的气魄进行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站在建党百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历史起点上,系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百年历史经验并进行理论概括,对于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始就旗帜鲜明反对腐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围绕中心工作和大局,始终坚持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廉洁政治思想,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在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方法创新基础上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聚力于锻造党和军队的纪律性,形成了反对腐化、追求廉洁政治的优良传统。作为无产阶级政党,我们党一直主张“消灭党员‘特殊地位’与官僚腐化”。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要求把党建设成有严密组织和铁一般纪律的“群众党”。成为全国性革命政党后,党员数量急剧增加。大革命时期,我们党于1926年发出《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坚决清除混入革命队伍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和坏倾向,确保党自身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以争取革命的胜利。1927年4月,党的五大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在局部执政探索中,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思想建党,先后提出“加紧反对官僚腐化贪污现象”“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两个务必”等思想。1933年,在中央苏区,党中央专门发出《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对贪污行为进行惩处。在延安,开展整风运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引导和思想纠偏,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强调共产党员有犯罪者从重治罪。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开展反对贪污腐化行动。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全面执政后政治地位变化带来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懈
怠、贪图享乐问题,毛泽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指出贪污腐化行为是资产阶级作风,是极大的犯罪。党的八大指出,要重视我党队伍中出现的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等情况,从思想和组织上进行反对腐化堕落现象的斗争,坚决把贪污腐化分子清除出党。我们党先后开展包括整党运动、“三反”运动、60年代农村“三反”运动、“新五反”运动在内的反贪污腐化运动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等廉政教育运动,制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关于划分浪费与贪污界限的四类标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在内的系列法规制度,探索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和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国务院监察部),对贪污浪费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不断加强思想和制度建设,探索制度化法治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路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但由于社会转折时期两种体制并存带来的“漏洞”以及部分党员干部受到资产阶级思想侵蚀,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党的十二大指出,党风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要纠正各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和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目睹“苏东剧变”及官员腐败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造成的巨大伤害,我们党深刻总结苏共的教训,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探索通过制度建设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效途径,力证“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部在这一时期先后恢复设立,成为我们党纯洁党风、大力打击贪污腐败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四大后,我们党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径。将“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败方针。党的十六大后,在“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日益凸显的情况下,我们党深刻认识到腐败带来的巨大危害,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同时强调“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反腐败制度创新和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受到管党治党“宽松软”、监督缺位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不够健全等因素影响,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成为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动摇党长期执政基础的严峻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顽瘴痼疾,探索了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创新思想理念,形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理论和实践探索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发展党的建设理论,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为什么要反腐败、怎样反腐败”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达到一个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和动员令,要求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并突出强调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过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筑牢全党思想之基、信仰之基。习近平总书记还要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推动作用,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三项改革”,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能力。
改革体制机制,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既分工明确又协同推进的反腐败组织体系。思想理念的创新需要通过组织结构和制度体系的改革来体现和落实。我们党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党组)当好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党一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反腐败工作权威高效。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通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党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组织机构体系。推动反腐败国家立法,以法律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
各类监督协调贯通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初具规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初步形成,有力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为夺取和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我们党不断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强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治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深化金融领域、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paidbegin##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持人民立场,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斩断腐败分子后路,有力遏制住腐败分子外逃蔓延势头。
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廉洁政治观。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阐释和宣介,锻造党员干部的党性、淬炼党员干部的作风品格,培育和弘扬清廉文化。党风、社风、民风为之一新,廉荣贪耻、崇廉尚洁的社会文化逐步形成。
百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波澜壮阔的历程,特别是新时代正风肃纪反腐的伟大实践为我们深化了认识、探索了规律、积累了经验。面向新的一百年,我们党必须充分运用这些宝贵的经验,建设海晏河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体系的重要一环,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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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理论荟”系列№6【14篇】2021年6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章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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