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持续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各地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地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激励支持。现将调整后的督查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时给予一定奖励,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财政部负责)
二、对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国办发(2021J49号先支持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支持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优先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在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中予以倾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对促进工业稳增长、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试点示范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五、对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质量工作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质量提升行动重点帮扶、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六、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市(地、州、盟),优先支持将产业集群内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库,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中给予名额倾斜。对其中通用航空发展成效显著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产业集群所在地方,在运输机场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民航局负责)
七、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创建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八、对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通过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负责)
九、对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情况好、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适当增加安排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应减少所安排项目的地方建设投资。(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对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地方外贸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外贸领域相关平台建设、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要展会开展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商务部负责)
十一、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中统筹安排部分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符合条件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二、对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予以奖励,由省级财政统筹使用。(财政部负责)
十三、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
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
十四、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优先选择为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试点地区,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十五、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安排一定指标予以奖励。(自然资源部负责)
十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投人力度大、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激励支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负责)
十七、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时给予一定激励支持。(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负责)
十八、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九、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二十、对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力度大,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地、州、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奖励,优先支持建设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优先推介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中给予倾斜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一、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
建设完善、消费质量水平高的市(地、州、盟),在建设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二十二、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市
(地、州、盟),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做法;对其在既有资金渠道范围内的相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三、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中央财政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负责)
二十四、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安排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水利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负责)
二十五、对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教育部负责)
二十六、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负责)
二十七、对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负责)二十八、对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在安排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中央财政相关资金时给予奖励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负责)
二十九、对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奖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十、对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
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在下一年度国务院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实行“免督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督查激励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强化正向激励促进实干担当作为狠抓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有效手段,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要及时制定或调整完善实施办法,科学设置标准,全面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精准客观评价地方工作,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加强统筹整合,优化工作方式,简化操作流程,避免给地方增加负担;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防范廉政风险。要抓好典型引路和政策解读,加大地方经验做法推广力度,指导和帮助用好用足激励政策,进一步营造互学互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本地区督查激励措施组织实施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对激励措施实施效果组织评估。
各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完善后的激励措施实施办法,于2022年1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办公厅。从2022年起,各有关部门千每年2月底前,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成效,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有关专项督查情况,研究提出拟予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方面统筹组织开展相关督查激励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停止执行。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5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条例是我国政府督查领域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于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党中央关心的重大问题、作出的重大决策、展开的重大部署,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更好发挥行政监督体系作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
要把条例学习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法制政府建设,纳入学法专题讲座、干部业务培训计划。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以身作则,加强条例解读和教育培训工作。政府督查机构和督查人员要进行专题学习培训,以多种方式组织原原本本学、逐条逐旬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内在要求和各项规定,增强依法开展政府督查工作的能力。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总结推广条例执行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广泛凝聚各方面共识,推动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发力。
要全面规范政府督查全闭环工作流程,推进依法开展政府督查、依法接受政府督查、依法监督政府督查形成常态。要对照条例和国办通知要求,认真梳
理与督查工作相关的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及时修改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纠正与条例精神不符的做法。要按照属地管理、归口履职、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原则,全面衔接落实政府督查内容,各级政府要有效发挥督查抓落实、促发展“利器”作用,政府部门承担好本行业工作任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要准确把握督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政府督查,不得以政府督查取代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也不得随意冠以督查名义。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属部门不得对下级人民政府开展督查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督查的计划统筹、审核备案和过程监管,严格控制督查规模、范围、频次和时限,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和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要坚持对标先进、固强补弱,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持续优化完善政府督查工作制度机制,通过逐项规范、迭代更新发展,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走深走细走实,努力推进全省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化建设。各市、县、区政府要重视和加强政府督查力量建设和经费保障,确保督查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督查职能落到实处。要重视督查干部队伍建设,建立按级负责、有机衔接的督查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采取挂职锻炼、交流学习等方式,努力提升政府系统督查干部综合能力素质。省政府办公厅将建立省级政府督查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会商研究重点工作,协调力量配置,推进全局性综合督查和重点专项督查的开展。
要优化方式方法,大力推行“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的线索核查法、“四不两直“暗访工作法和”两个三分之二”的工作机制,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推动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要坚持“督帮一体”,积极推行“督查发现问题”“典型经验做法”“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三个清单工作模式,帮助基层推动解决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的困难和问题。要稳步推进督查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逐步推进线索网上收集、社情政情智能研判、行政效能网上评价。持续完善国务院大督查配套奖励措施,探索试行省级督查激励举措,提高政府督查工作实效。要探索政府督查与其他行政监督的有效衔接,加强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的协调配合,探索政府督查与纪检监察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开展问责、成果共享等方面的贯通协调,提升政府督查抓落实促发展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推进、监督条例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的责任,省政府办公厅将及时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指导。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推动《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33号,以下简称《条例》)在
我省落地见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性和实操性的督查指引。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严实的人员组成督查队伍,并开展业务培训。
方式多样、结果共享”。
《条例》的重要精神和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推进、监督《条例》在本地区本领域贯彻落实的责任,探索加强政府督查效能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作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本地政府督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及时补齐补强。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适应“十四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激励全市上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最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改革创新、真抓实千。现将调整后的督查激励措施及组织实施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狠抓科技改革政策和措施落实落地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优先给予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对上一年度技术合同额的绝对值和增速等绩效显著的区,给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资金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对推动“双创”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域“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平台类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推介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海河产业基金等对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项目、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等国家级示范试点,优先支持建设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市知识产权局负责)
四、对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政府质最工作考核中予以加分,优先推荐申报质扯强市示范城区,在新建社会公用计措标准、地方计措技术规范制修订立项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等制修订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六、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关键技术核心攻关专项,在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平
台认定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立项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对水务建设投资落实情况好、投资计划完成率高的区,在安排资金时予以支持。(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对外贸工作成效突出的区,纳入推荐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表彰。(市商务局负责)
十、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和完成情况较好的区,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方面予以支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十一、对预算执行、库款管理、资金统筹、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市财政利用收回的财政存扯资金、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的资金、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等给予奖励。(市财政局负责)
十二、对金融服务实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突出的区,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该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专业化保险法人机构,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区域实际开展产品和业务创新;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中,优先考虑在该区域设立区级中小企业培育平台。对入选年度金融服务实休经济创新案例的团队,给予一次性研发补助。(市金融局牵头,天津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对金融服务实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资金申请、再贴现办理、黄金业务备案等方面给予支持,在金融侦券审批、银行间市场业务准入、银行间侦券市场开展金融产品创新试点等业务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开展资本项下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优先考虑。(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负责)
十四、对推动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企业登记注册新政策先行先试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突出的区,优先评
定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试点地区。(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十五、对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困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的区,年度核算计划指标时结合本市”增存挂钩”完成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的奖励标准给予适当指标奖励。(市规划资源局负责)
十六、对按期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主动加大建设投入、积极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建设质扯和管护成效突出的区,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结果,在后续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给予支持。(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后续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予以倾斜。(市农业农村委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突出的区,在安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时予以奖励支持。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效突出的区,在安排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奖补资金时予以支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成效突出、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休系建设完善、消费质最水平高的区,在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旅游休困街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市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市级全域旅游示范镇(街)、市级旅游休闲街区、市级旅游度假区、天津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动漫企业认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二十、对生态文明休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市级节能专项资金时,对其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其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开展先行先试;在全市推广其典型经验做法及工作亮点成效,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争取在全国推广。(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一、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区,按照《天津市河(湖)长制考核奖补办法》进行奖励。对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经第三方评估成绩排在全市前三位的区,在涉及林业项目、工作典型案例和先进评选方面优先推荐。(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突出,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成效突出的职业学校,在安排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现代职业教育质最提升计划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市教委负责)
二十三、对在深化伲药卫生休制改革中真抓实千、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休制机制改革,并在重点改革领域和关键环节成效明显、考核评价优秀的区和市属公立伲疗机构,山市财政统筹中央和市级资金给予奖励支持。(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对承接本市伲保服务窗口示范点、伲保基层服务示范点、伲保定点伲疗机构示范点建设,推行伲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加强基层伲保经办管理服务休系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安排中央财政伲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支持。
(市伲保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对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休系建设,发展兜底保障和普惠型养老服务成效突出的区,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推进国家试点、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评为国家级试点或获得国家级示范表彰的区,除中央专项补助外,市财政按政策规定再给予一定金额的转移支付补助。(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对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休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在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对获得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表扬的单位,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督查激励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有关部门参与,统筹做好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向国家部委请示对接,认真做好宣传解释、服务指导等工作,确保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精准客观评价工作,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按照中央及本市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加强统筹整合,改进考评方法,优化操作流程,避免增加基层负担;用好典型引路,总结推广经验,用好用足激励政策,进一步营造互学互鉴、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
自本通知印发之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千成效明显的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9号)停止执行。
2021年,长春市二道区委按照省委、市委督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灵活熟练用好“五化”工作法,启动“八图一表”督查工程,做到“决策到了哪里,督查就延伸到哪里”,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落地见效。
何为“八图一表”?据二道区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八图”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任务分工总施工图、长春市“十大工程”二道区分施工图、二道区第六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总施工图以及经济指标推进图、重点项目推进图、招商引资推进图、征收工作推进图、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图;“一表”则为二道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进展情况汇总表。
在二道区,各部门都有一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任务分工总施工图》,一本工作台账,更成为持续推动各项决策落到实处的抓手。特别是在长春市“十大工程”施工图下发后,全区各相关责任单位积极认领、主动谋划,及时制定形成《二道区分施工图》,共涵盖150项目标任务、414项推进措施,为二道区精准对接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和“两确保一率先”工作要求,主动融入全市“三强市、三中心”发展战略、抢抓“六城联动”发展契机提供重要依托。同时,通过对二道区第六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制定总施工图,使全区各部门照图承接、挂图作战,为推动“一三六”发展蓝图切实落地明确实施路径。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对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楼宇招商、重点项目建设、入统入库、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十余次,督进展、督节点、督责任,推动区域各项经济指标在全市各城区2021年前三季度排位中取得较好位次,五个百亿级项目扎实推进,商业楼宇新入驻企业53户,“PPP”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竣工验收。
在服务项目方面,深入新材料产业园、长拖文化创意产业园、中拓模塑等项目建设现场,查验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并全力推进物流开发区“七
路八桥”建设、英俊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进度。
同时,二道区始终把提升民生温度摆在突出位置,创新工作举措,提高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网民留言办理质量和水平,使群众满意率持续提升。2021年12月,二道区委办公室获评人民网颁发的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民心汇聚”单位。
二道区英俊镇域内征收工作对长春东部发展至关重要。为打通东部路网关键节点建设,对英俊镇芝仕路征收工作专项督办5次,通过共同努力,芝仕路三个路段道路建设路由全部释放,为该区域重点项目建设夯实根基。针对“雪亮工程”项目进展缓慢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打通堵点、破解难点,使“雪亮工程”提前1个月全部完工,并圆满完成市级部门验收。对物流开发区专项债项目、滨河东区征收工作跟踪督办7次,推动专项债项目按时序进度支出,保障湾区建设顺利推进。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二道区坚持关口前移,实地暗访点位100余个,发现问题逐一销号办结。
锚定“公心”抓督查在急难险重中冲锋一线“全区一盘棋”这一思想在二道区各项工作中皆有体现。例如,督查室会同区纪委、区卫健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区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督查暗访11次,编发疫情防控督查专报8期,发现问题150余个,在立即整改的基础上,通过“回头看”开展督导检查,堵塞防控漏洞。
各行管部门联合对全区危化、工贸、建筑等7个领域27家单位进行专项暗访督查,发现安全隐患64项,15日内全部整改完毕,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2022年,二道区委将继续按照省、市督查会议精神,在关键节点上“一督到底”、在打通难点上“一战到底”、在责任痛点上“一抓到底”,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督查调研是实施科学领导、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其内在要求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推进落实情况差的责任单位进行督办,并分析研究事物发展的必然联系,从而探索总结出规律。近年来,安康市严格把握三个方面,督查调研取得良好成效。
委、市政府督查室“常规督查事项”之外重大工作的提级督查督办。抓住政府机构改革契机,明确市县党委、政府督查室机构规格,加强督查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开展的党员干部有关专题培训、市政府办公室开展的政务材料写作技能培训等,加强市县督查调研工作培训;建立市县督查调研联动制度,探索完善督查调研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努力打造“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督查调研专职干部队伍。下功夫在“专”上推创新,结合项目建设、财税金融、文化旅游、种养产业、教科文卫、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探索分类建立督查调研人才库,根据督查调研领域和项目需要,从人才库中抽取相应专业人才参与,不断提升督查调研工作专业化水平。
和“晒”,对企业反映的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以整改责任清单形式反馈,并跟踪督查直到整改销号。
江苏省委督查室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坚持”重要要求,把牢政治督查定位,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弘扬严实相济作风,努力在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发挥好党委督查利剑作用。
急批示要求即知即办,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摸清真实情况、找准症结所在。2021年12月省内某长江引航站发生疫情后,我们连夜召集相关部门会商,深入其他引航站现场查找管控漏洞,督查组在返程路上即形成督办专报。今年年初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向江苏反馈6份问题清单,我们收到后第一时间奔赴各地逐一复核整改落实情况,并连夜形成督查专报,省委主要领导在报告上作出长段批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要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和人民事业长长久久推进下去,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督查工作是办公厅(室)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只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才能更准确地聚焦中心、更有效地服务大局。
督查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落实,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做好督查工作,要站在看齐中央、维护核心的高度认识把握。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把中央的决策部署传导到一线,对基层找准工作着力点发挥引导作用。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自觉把督查工作视为党的事业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把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全局中去把握、去推动、去落实。
督查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始终把坚持政治标准贯穿督查工作的各个方面。
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推进中央交办督办问题整改,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一抓到底直至见底清零。把握大势促工作落实。
开展“建账—调度—抽查—反馈”式督查,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科学分解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定期调度,紧盯不放,一项项工作推进,一个个项目抓实,一件件事情办好。持续抓好政府综合大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查,压实本级部门业务主管责任和下级政府属地责任,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推动工作落实。
督查工作必须着力优化督查方式、改进督查方法,以科学务实的招法,推进严格高效的执行。
重点。着力完善考评办法,让量化评比更加科学、公平、高效。要发挥督查问责的惩戒作用,以追责促履责,对贯彻落实不力、作风不实等情况,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提出问责建议,视情在媒体公布,达到一地受警示、多地受教育的目的,立起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的鲜明导向,严明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纪律规矩。
在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处于消化期这“三期”叠加的新形势下,督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新挑战,既要通过督查推动党委政府决策落实,为党委政府树威,又要创新工作方法,圆满完成督查任务,为督查工作立信。
督查工作是查实情、求实效的工作,要做到真督实查、严督细查、深督精查,必须走出机关转作风、走向基层听民声、走进现场查实情,仔细督查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了没有、落实得怎么样、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哪些问题需要党委政府协调解决、政府部门配合解决。如果只坐在办公室里听汇报、看报表,不去工作现场查实情、看实例,或即使到现场了也是浮光掠影、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就很可能被人牵着鼻子走、被表象迷惑、被基层糊弄,了解不到真实情况,掌握不到真实信息,无法甄别假报告、假数据、假情况。因此说,督查的过程既是甄别真假、辨别优劣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否则,就难以发现存在问题,就可能堵塞领导视听、影响领导判断、干扰领导决策,迟滞区域发展,影响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督查工作,有时在基层推不下去、落实不了,主要是因为存在着利益上的纠葛与博弈,如不到现场真督实查,一些涉及安全生产等重大民生领域的事情可能被基层隐瞒不报、少报虚报,甚至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到时党委、政府听到的不仅是骂声,还会有哭声。
督查工作是实打实、硬碰硬的工作,需要敢于碰硬的勇气、勇于较真的精神、善于协调的技巧。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尴尬,有的被督查单位对督查事项的重视常常是口是心非,表面上答应得很好,实际上却迟迟不动或行动缓慢。督查得急了,被督单位有意见有看法;督查没效果,领导不满意,群众有怨言,督查工作往往陷入“两头不讨好”“两头都得罪”的尴尬境遇。对此,督查人员要有坐冷板凳、受冤枉气的心理准备和坚持不懈锤锤子、钉钉子的工作精神,对发现的问题,坚持虽有整改方案但不落实的不放过,虽有整改效果但不到位的不放过,虽有落实效果但不达标的不放过,只看行动不看承
诺,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如果仅满足于工作过问了、到现场去看了,但对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心里不清楚、没底数,就可能生乱子、出大事,甚至会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干督查工作,要树立“结果至上”“实效为王”的理念,督查方案围绕结果定,督查工作围绕结果干,督查方法围绕结果转,将督查的过程变成党委政府树信立威的过程。既要学会察言观色领会领导意图,又要学会真刀真枪推进具体工作,既要督着单位真干,又要带着单位实干,既要看轰轰烈烈干的场面,更要看实实在在干的效果,以此树立督查工作让领导放心,让基层满意的品牌。
督查工作主要是借领导之威、奉领导之命行事,先预设结果,再推演过程。但有时督办的事项并不像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领导想象的那么容易,情况错综复杂,多重利益交织,历经几届班子、几任领导,推进起来困难重重、问题很多,就像走进了迷宫、迷失了方向,总在原来的思路上绕弯弯、打转转,即使绞尽脑汁、费尽心力,就是走不出来、突破不了,令人有苦难言、苦不堪言。这时不妨先冷静下来,变个思路,换个解法,分析一下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工作长时间停滞不前的原因,为什么没有突破的症结在哪里,这比一味钻“死胡同”“牛角尖”要好得多。或许就在一筹莫展时,突然灵光一现、豁然开朗。或许就在“山重水复疑无路”时,就会出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奇。干督查工作,结果固然重要,方法却很关键。好的方法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着急冒进、盲目行动,往往会适得其反、事倍功半,使工作陷入被动。只有忙中有方寸、心中有底数、难中有办法,才有利于推进工作、解决问题、求得突破,从而把督查成本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才是领导想要的督查、群众想要的结果,从而体现督查艺术。
督查工作要有权威性、威慑力,必须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对那些敷衍塞责、欺上瞒下、虚与应付的被督查单位,要大胆督、严厉查,让那些心中有鬼、行中有愧、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心生敬畏,心存畏惧,决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如果话很吓人、事很好办,就可能给那些不知悔改、不愿整改、不想立改的单位释放错误的信号:狼来了只是在吓唬人,不必当回事。要将锤子举得高高的、钉子钉得深深的,来真的,动实的,让屡教不改的被督单位有一种如芒在背、如鲠在喉的畏惧感、敬畏心。既做“钦差大臣”,更做“刑部尚书”,
敢于唱“黑脸”、下“狠手”、施“猛药”,治就要彻治,打就要打疼,触其“痛点”,击其“痛处”,使其有“痛感”,让其长记性、有记忆。督查工作是与党委、政府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的,是纠偏指向、引领方向的,决不能与党委政府站在对立面,搞“山头主义”,与党委政府唱反调、拉倒车的单位负责人一个鼻孔出气,充当别有用心之人的掮客、说客,拉偏架,使反劲,模糊事。干督查工作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敢于拉下脸,不怕得罪人,让那些心存侥幸、心无戒惧的人内心发怵,后果很严重、很可怕,从而收起小伎俩、小九九,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负组织重托、群众信任。
不仅要盯住眼前,为群众解决一件件操心事烦心事,也要着眼长远,透过现象看本质,注重完善制度,让好政策释放更多红利。
近期,国务院开展第九次大督查,督查组深入19个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一些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引发关注。经过督查,相关做法得到及时纠偏,有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赢得了群众认可。
直击现实问题,着力解决政策落地堵点。今年以来,面对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国内疫情散发多发的不利局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果断推出、有力实施,护航国民经济企稳回升。也应看到,我国经济虽然延续恢复发展态势,但恢复的基础仍不牢固;抓住当前紧要关口,在用好工具箱中可用工具的同时,更要推动政策落实落细,充分释放政策效应,稳住经济发展大盘。作为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大督查就是要透过问题线索、锚定难点堵点,督促各方面切实扛起责任,以更有力、更具针对性的举措,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问题难点和政策堵点在哪里,督查的“利剑”就指向哪里。比如,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慢、工程质量有缺陷等问题,督查组实地暗访、调阅资料,督促当地排查整治,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接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存在乱收费的线索,督查组深入多个车管所核查取证,要求立行立改,促进交易流通。在历时10天左右的大督查中,督查组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坚持精准发力、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动一个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打通了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解决好一件件群众高度关切的“小事情”,才能取得增进民生福祉、激发市场活力的“大效果”。以此次大督查为契机,不仅要盯住眼前,为群众解决一件件操心事烦心事,也要着眼长远,透过现象看本质,注重完善制度,让好政策释放更多红利。在实际工作中,督查组边督查、边调研,深挖问题背后的原因,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督查调研成果。在广东,督查组核查发现,群众反映一些地方市场监管末端执法不规范、简单化,加重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在督促地方立行立改后,督查组由点及面,从稳市场主体出发,围绕规范化、
精准化、人性化执法提出多条建议。事实证明,下沉基层一线,坚持督调结合,进一步推动督查向实里走、往深处去,才能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制度优化、破解发展难题,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大督查对于抓落实、促发展、保稳定,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督查工作虽然告一段落,但整改落实不应画上休止符。各地在“督”字上下功夫,以钉钉子精神坚韧不拔抓部署、促整改、补短板,用实招硬招破梗阻、清障碍;各方面认真研究从一线获得的一手情况,通过奖惩并举,激发调动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文件上的“真招实招”转化为群众感受的“真真切切”,就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推动经济企稳向好、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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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年督查督办工作总结、督查总结、督查督办经验汇报素材汇编(3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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