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是查核个人有关事项的时间基准,必须准确填写,具体到日,与相关数据形成对应关系。
如,以报告日期为基准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股票市值、基金净值,以及到填报当日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金等数据。
2.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子女的认定,主要看经济是否独立,与是否共同居住无关。下列子女属于共同生活的子女:①未满18周岁的子女,即未成年子女;②夫妻离异后,子女随对方生活、由本人支付一定生活费用的子女;③虽已成年、但仍为在读学生,由家庭支付全部或部分生活、学习费用的子女;④虽已成年,但无固定工作,待业或打零工等收入不足以支付生活等费用,需要由父母资助的子女。
3.货币单位。①涉及金额事项,注意单位换算,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4.附页续填。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不能因为表格不够便合并或直接将数据相加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