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保管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期间所担负的甲方现金支票、印签、公司证件和档案资料的保管,以及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财务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双方协商确定,为保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现金支票、印签、公司证件和档案资料的保管
乙方在甲方财务部任职期间,主要负责现金支票、印签(包括公章和财务章)、公司证件和档案资料等的管理工作,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
1.现金支票保管
(1)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最高管理者或授权人签字批准,并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使用范围。
(2)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及支票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存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必须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利用。
2.印签的保管
(1)保管人受公司委托保管并管理财务印鉴使用,对印鉴负有安全保管以及安全使用的责任。
(2)印签保管人应遵循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权利,所有加盖文件、合同、票据的相关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合乎公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