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委确定的工作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委决定开展20XX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根据市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成效的考核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
二、考核内容
(一)树立“四个意识”情况。是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对党忠诚老实;是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执行中央决策不打折扣、不做取舍、不搞变通;是否牢固树立核心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坚决纠正不看齐、看不齐问题。
(二)领导班子凝聚力情况。领导班子是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是否存在独断专行、各自为政、不维护班子团结等问题。
(三)选人用人情况。是否存在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任人违规等问题。
(四)正风反腐情况。考核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落实情况,正风反腐情况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和委托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市委组成考核组对县(区)委和市直党委(党组)进行考核。
(一)对县(区)委的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