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
同德县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15名,6名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下设综合办公室、基层政权办、婚姻办、低保核对中心、财务室。目前办理综合业务共计18项,服务于同德县辖3乡2镇,7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18657户63208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12241人(城镇低保1088人,农村低保5459人,特困供养141人,重点优抚对象48人,孤儿27人,困境儿童152人,高龄老人2284人,重度残疾人3042人),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19.36%。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次会议、省州会议精神
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州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及时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通过党员带头学,反复学,并将其转化为日常工作的理论依据。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恒抓我局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治庸、治懒、治散、治乱”为主题,在全局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在全局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治乱正风气”教育活动,在全体干部中树立起“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使命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引导全局干部加强学习,增强理解能力;着力解决责任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实和“等靠混”的顽疾。
2、聚焦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即“遇事就推、推不掉就拖、拖了后就怕担责、胆子大的就贪”的问题。
民政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领袖思想,不断加深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通过建立完善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吸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的深刻教训,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保持和促进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四、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上报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2020年同德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同德县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同德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发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扎西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民政局局长传达学习了《2020年同德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同德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1742户437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47.37万元,价格补贴256.45万元,取暖费139.12万元;城市低保471户1088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576.22万元,价格补贴103.98万元,取暖费47.1万元。取消农村低保81户296人,城市低保37户77人;纳入农村低保141户379人,城市低保20户56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具核对报告4399条,核对发起失败114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特困供养”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予以保障,将农村“特困”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特困”
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全县136户141名特困供养对象截止目前发放补助资金193.33万元;代养61户61人(全托44人、日托17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代养资金45.37万元。
3、儿童福利工作有序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监护人、家庭入户调查并重新审核,严格规范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并将儿童信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截止目前对27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19.98万元,对153名困境儿童发放补助资金24.78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是2.43万元。
4、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对我县2284位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文件要求,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发放高领补贴资金162.91万元。敬老院基础设施也完善,经县政府安排,预计11月6日入住第一批老人27人。
5、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局工作人员加大县城区域内的巡查力度,每天下午6点后对我县北环路、南环路、河道延边、涵洞、桥洞等地进行巡查,对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对其安置、劝返。
6、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救助人数为1035户3156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5.3万元。改善了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可以由乡镇第一时间救助的问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
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已将1990年至2017年的婚姻档案移交至档案局。截止目前,办理结婚登记440对880人,离婚登记108对216人,补发结婚证件55对110人,补发离婚登记7对14人,合格率达到100﹪。
2、殡葬管理工作。经统计,我县零星墓地47个,坟茔14座,天葬台3处,火葬场1处,水葬点2个,截止目前,火葬337具,土葬0具,天葬132具。同时,加强殡葬改革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悬挂横幅2条。由于上级奖补资金9月份下达了60万元,目前我县已收集火花人员上报名单11个,资料全部已收集,,预计11月底发放奖补资金。已完成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前期调查统计工作。
3、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工作。已有的47家社会组织中,32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截至目前,已有32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完成。我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极大的提高了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
4、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
一是落实优抚政策,维护群众利益。自2018年9月1日至今,对我县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家属、军转干部等类人员进行了信息采集工作。截至目前,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446人,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二是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优抚对象48人发放定期抚恤金70.93万元。其中:重点优抚伤残13人30.7万元、国家公务员伤残2人,发放资金是18.09万元;定期定量民主人士是8人,发放生活补助金是1.88万元。烈属1人2.92万元、在乡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4人,发放资金6.25万元,两参2人1.47万元(其中1人9月份去世),其他优抚对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3人5.02万元、烈士子女2人1.54万元。复员干部3人发放资金3.06万元。三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3人发放医疗保险障金79.05万元(19年落实了38万元,今年落实了41.05万元);军转干部14人发放取暖补贴5.87万元。四是重点优抚对象物价临时补贴33人,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02万元。五是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同德县就业创业工作要点,2020年技能培训自主就业人员11人,发放补助资金3.3万元,16人自主培训人员的资料收集当中。六是退役军人6人缴纳养老金单位和个人部分是11.7万元。七是在悬挂光荣牌工作中,通过前期开展的详细细致的信息采集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逐村逐户进行摸排。截止目前,全县悬挂光荣牌443块。八是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疗养27人,疗养费13.72万元;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疗养31人,疗养费为14.26万元。九是登记退役军人22人,新兵入伍登记是12人。
5、行政区划及同德县二普项目进展情况。
我县地名普查共有总词条数1386条(其中包含陆地水系69条、陆地地形622条、行政区域6条、群众自治组织82条、非行政区域10条、居民点114条、交通运输设施32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186条、纪念地旅游景点29条、建筑物2条、具有地名意义单位234条),现阶段为成果转化阶段,目前,正在进行地名志编纂工作。在边界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中,我局根据国务院《行政县域界线管理条例》及省、州关于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边界线管理实际,制定了《同德县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并与河南县、泽库县、贵南县、兴海县、玛沁县签订了《“和谐平安边界”联检、对界协议书》。
6、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我县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截至目前,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助3042人次(生活补贴1778人次、护理补贴1264人次),发放277.46元;已全面完成系统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