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总经理领导下工作。总经理任组长,领导公司保密工作,日常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对待保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第五条 对公司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公司秘密。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七条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 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九条 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十条 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一条 客户档案、合同及公司投资信息的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公司重要会议决议、重要决定中的秘密事项。
第十三条 重大人事变动、人力资源部对干部的考核资料。
第十四条 公司的财务情况。
第十五条 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十四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十五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如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正式合同及协议文书、成本及利润率。
(三)公司内部重要决定及重要会议纪要。
第十六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绩效考核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来往情况。
(三)公司薪酬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计算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盘、光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九)客户档案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