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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做到知责思为、担责敢为、尽责有为
——在市委办公室“七一”主题党日活动上的授课提纲
今天,我们组织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围绕“我的岗位请放心”进行讨论交流,各抒己见。听后感到,每个同志联系工作紧、认识站位高、思考研究深,达到了预期目的。在刚才同志们发言基础上,我重点围绕“党员干部要做到知责思为、担责敢为、尽责有为”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强化三个意识,做到知责思为
知责,顾名思义就是知道自己责任。《汉语大词典》对“责任”有三层解释:其一,使人担当起某个职务和职责;其二,应当做好的份内事情,应尽的义务,必须完成的使命;其三,做不好份内之事因此而承担的过失。评判人的综合素质,通常把责任心放在前面。当前社会各行各业都不养闲人、不用懒人、不留庸人,选人用人也把“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作为基本条件。我们每提升一次职务、每轮换一个岗位都会有一纸命令,这不是“当官一张纸”那么简单,从法治社会“契约论”角度讲,就相当于一份“行政合同”,也意味着一份沉甸甸责任。组织把我们放到一个岗位上,实际就是把一个单位、部门或团队的发展交到了我们手上,能否履行好职责、完成好任务,绝不是个人小事,而是关乎全局的大事。党员干部作为社会一员,更是单位一员、党的一员,既要尽到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家庭自然责任,更要尽到对党的事业、部队建设、官兵成长的社会政治责任。面对组织的信任、家人的期望和官兵的重托,我们时时刻刻都要以“知责思为”的积极进取态度,自觉把每件事情做到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