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规范完善后勤党委会议,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XX大学委员会二级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后勤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后勤党委在后勤各项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履行政治责任,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把握好后勤管理服务领域重大事项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队伍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把好政治关。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后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研究部署工作据实情、出实招,勇于探索,勇于创新,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
(四)坚持依法依纪决策。遵照党章党规履职尽责,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议事决策质量和水平。
二、议事范围
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选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后勤改革发展方向、员工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党委会议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如下:
(一)研究决定后勤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的措施,推行党务公开。
(二)研究决定加强后勤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举措,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研究决定党支部的建设,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
(三)分析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后勤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四)研究决定后勤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