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贯彻落实,强调以首善标准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深化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区始终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民法典为指引,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将权利义务规范变为治理实践,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大力弘扬民法典自治理念,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民法典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创设丰富多元的中国特色民事主体制度,形成了包括意思自治、平等协商等在内的私法自治原则。为了能够保障民事主体有效自我管理,我们创建了“五民”群众工作法,搭建了“小院议事厅”等自治平台,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充分肯定行业协会规定、胡同自治规约等自治规范民事法律效力,引导民事主体通过制定“软法规则”参与社会治理。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和资金支持,形成了包括院落自管会、停车自管会等自治组织,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开展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