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系列5745--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

2023-03-14 05:44:56 121

2.XX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5

3.XX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22

4.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33

5.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

6.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56

——2022年12月28日在XX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业务质效指标在全省基层院排名比去年同期进步35个位次。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以更加主动的检察履职,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坚持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查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19

人;对侵害市场主体的犯罪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对市场主体不构成犯罪不应当立案的,清理“挂案”、监督撤案,为7名市场经营主体卸下诉累包袱;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替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对市场主体相关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14人,不捕率、不诉率与总体刑事犯罪相比,分别高出18和41个百分点;对在押的企业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依法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2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对处于社区矫正中的涉案企业人员需要赴外地经营的,经审查无社会危险性的,监督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批准其赴外地经营。坚持维护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并重,依法打击实施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36人,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合规整改,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以最暖温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包保任务,25名干警结对包保47户156人,投入10万元帮扶资金协助包保村完成3条道路拓宽、修复和核酸采样点地面平整,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寻衅滋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拉拢诱骗农村群众参与赌博等

犯罪56件89人。对乡村振兴行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惩治公职人员涉农职务犯罪2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针对农村扬尘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提升村民法治意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业市场主体有效预防经营风险。

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助推XX区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衔接和协作机制。注重XX保护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牵头与环XX的其他四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的检察协作机制,促进形成XX司法保护共管共治格局。依法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各类犯罪19件26人,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性,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公益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的11条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均已立案调查,形成“检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二)融入社会治理,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238人,受理审查起诉335人,分别同比增长

11.74%、52.27%。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惩治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59人,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91人。突出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案件10件27人,涉案金额1亿5000余万元。针对电信网络犯罪多发,加大打击力度,办理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10件13人,同比上升225%。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办案工作放到社会治理的大局中开展,无论重罪轻罪,把化解矛盾作为新时代检察办案的内在要求。97件案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185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231人,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实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解决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提出的过高赔偿诉求于法无据、双方难以就赔偿达成谅解的问题,有效促进矛盾化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隐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避免潜在隐患变成现实危险。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3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施策、帮扶救助。结合办案推动综合保护,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后,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了全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注重依法惩戒与依法从宽并重,从严打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6人,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制度,依法不捕11人、不起诉5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帮教12人。9名检察官分别在辖区9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次,覆盖5000余人次,通过不同主题的宣讲,既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也督促引导家长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履行好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系统、“夜访民情”等,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23条,做实“三张清单”,办好15

件为民实事。依托驻村帮扶、河湖长包保、“八个一”包保、“双千”企业帮扶等形式,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解决28项具体问题。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注重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每一件“小案”,在办案中坚持“如我在诉”,适用法律时充分考虑立法目的和法条背后的价值导向,确保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天理、人情。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111件,面对面打开案件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针对我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轻罪案件占72%的现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盗窃、非法捕捞案件制定工作指引,努力做到运用法律和政策轻重适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善意。

积极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问题,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依法办理追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民事起诉等案件5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并监督劳动监察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办理的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民事起诉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介,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为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解决燃眉之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群众公共利益,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人居环境等影响群众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85件群众信访均做到七日内回复“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或进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更高水平法治XX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法律监督“专责”优势,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实质化履行诉讼职能,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变检察理念,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强化实质化审查,严把侦查“出口”和审判“入口”。在96件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或者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向侦查前端传导证据裁判规则,从源头上把好证据事实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追求效率与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17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法院审判环节。对于构成犯罪的,在法律限度内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刑罚谦抑性原则落实“少捕慎诉”,依法酌情不批捕69人、不起诉71人。对提起公诉的,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97.52%,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分别在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设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予以监督纠正15件次,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36件次,纠正遗漏罪名、漏捕漏诉同案犯9人。对法院2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对2

件民事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程序性瑕疵22件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力的现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6件次。聚焦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会同法院对违背诚信原则、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权威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惩戒。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致力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是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今年针对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领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不规范的情形,监督纠正12件次。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予以监督纠正。对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但有关主管机关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15件案件,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违法履职的,通过磋商或者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请依法履职38件,对经过法定整改期限仍然未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强基固本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抓党建、提素能、严纪律、固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顺利推进“两房”建设项目,努力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凝心筑魂。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党组议事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效能型、纪律严明型“五型”党支部。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新时代检察故事汇”等“融党建”活动15场次,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宣传,确保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补齐业务素能短板,以“梁检课堂”、刑检夜学、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讲评、优秀案件评比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30余次,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干警更新理念、提升素能。成立案例工作委员会,加强典型案例培育,营造办精品案件的氛围和导向,17个案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向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推介。结合办案撰写的2篇调研文章被最高检刊发,3篇被《检察日报》刊载。

从严管党治检锤炼作风。以“三问三治三提升”、第2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积案清理处置、案卷归档清查整治、资产清查和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加强案件流程监

控和质量评查,做好做实教育、警示、查改、追责工作。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体干警主动如实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63件。围绕加强案件管理、机关管理、纪律作风管理和警务保障,制定完善“八严禁八必须”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案审批决定权限等7个制度,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十条措施”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充分肯定。

激发活力提振精神。树立高标定位、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活动,组织干警先后到省内多个先进院学习经验,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选派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开拓干警视野,引导增强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抓好责任落实,实行每周党组例会制度,会议形成工作清单,实行滚动销号管理。制定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真考核、真挂钩,拿出部分年度绩效奖金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予以奖励。精神决定成败,今年第一检察部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留抵退税优秀办案团队”,一名干警获评“平安湖北建设先进个人”,4个团队、11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1名干警被区委机关工委特批“火线”入党。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场主体司法服务和保护工作的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专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的相关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32次,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93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

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各行政单位的配合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与新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仍有一定差距。一是能动司法理念还须更新、落实,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部分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工作发展需要有差距,检察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XX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再上台阶,努力为XX区加快建设“三区一地一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着力点,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践行“依法能动履职”新理念,以检察办案的最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与XX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做好办理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检察职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引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深化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进一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同各方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多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禁令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检察规范化管理,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东风浩荡,检察人重任在肩。新的一年里,XX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以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方法、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为XX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我院在上级院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突出监督主业,加强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保障振兴发展

1.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7人、起诉161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批捕20人、起诉3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犯罪8人,依法对我院办理的8件涉黑涉恶案件判处罚金共计3289.2万元监督执行。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依法不批捕71人、不起诉75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4人。

2.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5+10”护企安商行动,落实民营企业轻罪免责免罚,依法不起诉2人。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办理了全市首例企业合规案件,促进了企业合法经营,为全市办理企业合规案件提供了借鉴。

3.助力微笑XX活动。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投入资金5万元,为松树镇汤河村主干路两侧围墙打造了彩绘文化墙;投入4万余元,为大阳岔镇两个村分别进行了村部改造和安装便民信息电子屏。开展“三官一律”工作,10名检察官下沉486个网格任网格员,参与社区治理工作。在党建引领“三城”创建工作中,开展了社区绿地认领、党建联盟、“微心愿”等系列活动,投资3万余元为盛丰社区设立了党建宣传栏、购置了便民椅。我院被区委评为“三城”创建先进单位,驻村第一书记被评为全市“担当作为好干部”。

4.全力抗击新冠疫情。

坚决贯彻区委统一部署,组织9名干警驰援长春、抚松抗疫,60余名干警参加了XX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下沉包保社区开展9轮“敲门行动”,排查住户1880余户,参与开展60轮常态化核酸检测。我院被区委评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有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疫情防控先进个人”。

(二)坚持司法为民,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1.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全力做好二十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落实领导包案,推行首办责任制,受理各类来信来访51件,回复答复率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开展简易公开听证10次,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2次,化解涉法涉诉案件3件。

2.用心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捕2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件,制发督促监护令2份。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覆盖,对全区7000余名教职员工开展了入职查询。通过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护苗2022”等系列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分别到学校和社区进行法治宣讲,全年共开展专题讲座12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

3.坚持能动司法暖基层。

推动溯源治理,开展下沉接访3次。加大涉案困难妇女儿童救助力度,办理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16万元。与妇联会签了《关于建立和健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实施意见》,开展多元化联合救助。办理了被害人刘某某司法救助案,与XX职业技术学院沟通协商,为其减免了三年的学费、住宿费等,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

(三)坚持深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1.加强刑事检察监督。

2022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漏诉6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抗诉1件。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3件4人。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6.1%。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发挥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作用,提前介入案件6件17人,发出纠正违法15件次,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92.9万元。

2.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

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等监督手段,重点监督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含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息诉罢访1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支持起诉案件3件,采纳率100%。

3.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探索府院联动的新路径,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6名。针对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核酸采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行政检察监督。聚焦校园等重点领域,联合教育、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消除风险隐患,保障了学生“舌尖上的安全”。2022年,共发出检察建议21件,督促消除隐患10余处。

4.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责。

助力建设践行“两山”理念实验区,全方位打造“1+3+N”生态检察品牌,推行建立“林长、河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先后开展巡田10次,发现线索4件,向耕地保护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恢复耕地250余亩,清理非法压占耕地煤矸石5万余吨。我院办理的邱某某非法占用耕地一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案例,被检察日报、新浪网、吉林检察等多家国家及省级媒体刊发。联合公安、渔业管理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监督非法捕鱼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放生鱼苗2000

余尾,通过“以补代罚”方式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在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我院荣获“最佳组织奖”。

(四)坚持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1.突出政治建设。

将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设了党建工作“微课堂”,利用中检网、检答网、党建“BTX”等学习平台,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8次。

2.加强素养建设。

通过“1+1”带培和多岗位历练等方式,使年轻干警快速成长。依托兴趣小组,开展了排球赛、演讲赛、全员荐书等活动,坚定了干警的理想信念。严格管理“两微一端”平台,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有2人被团区委授予“杰出青年”荣誉称号。

3.落实从严治检。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三个规定”,共填报过问插手案件32次。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活动,解决纪律规矩突出问题,纯洁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虚心听取意见,主动征求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推行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2条,重要案件信息发布42

件。全面推行检察公开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公开听证1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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