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系列5803--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26篇)

2023-03-14 06:25:02 121

2.2022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5

3.2022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9

4.2022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1

5.2023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9

6.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64

7.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7

8.XX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6

9.XX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96

10.XXXX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07

11.XX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工作报告118

12.XX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131

13.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43

14.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57

15.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68

16.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8

17.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94

18.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5

19.XX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20

20.XX县人民检察院二二二年检察工作报告239

21.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50

22.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3

23.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70

24.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83

25.XX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95

26.2022XX检察工作报告301

——2023年1月2日在XX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XX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依靠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自觉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聚焦更高水平平安前旗建设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刻紧绷“政治大年”安全弦,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82件12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0件61人,受理审查起诉447件532人,提起公诉240件282人。积极投入命案防控工作,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保护国有、集体财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提起公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27件31人,侵犯财产

犯罪25件31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58件160人。持续净化社会风气,提起公诉涉“黄赌毒”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8件42人。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大力开展反诈宣传。

2.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XX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把疫情防控前沿阵地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展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党员领导干部冲锋在前,积极参与一线联防联控,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构筑起同心同德同力抗击疫情的坚强堡垒。自三月份以来,我院77名干警先后参与了高速公路卡口防疫执勤、集中隔离点志愿服务、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及保障工作、返乡人员转运以及非静默状态和静默状态下的每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真正做到了在关键时刻站得出、顶得上、靠得住。

3.多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起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件13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改善营商环境。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1人,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为企业纾困解难。通过走访企业,了解到察尔森水库周边村屯倾倒生活垃圾和残余农药垃圾,存在对水质造成污染、制约相关产业经济发展的隐患,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座谈会,向察尔森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4.接续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向阿力得尔苏木两个嘎查村派驻驻村干部5人,投入人员经费30.57万元,驻村工作队一以贯之扛稳压实帮扶职责,团结配合村“两委”开展好各项工作,紧盯群众所急所需,在办实事上有力有效。依托乡村振兴“晓景计划”,党组书记走访结对帮带“领军人才”,并解决帮带对象实际问题。推进“干部到乡”工程,全院干警深入帮扶村包联到户,了解结对家庭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干部群众关系进一步密切,凝聚“一家人、一条心、一盘棋、一起拼”的共识。

(二)以民心为检心,增进社会治理效能

1.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扎实履行未成年人“国家监护人”法定职责,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件5人。倾注“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司法关怀,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持续探索符合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需求与身心发展规律的法治教育,2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

2.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通过办案系统摸排线索并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1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5万元,全部向合作社延伸。对困难妇女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协同妇联、民政等部门将心理辅导、社会救助等方式纳入救助计划,使被救助人长期受益。

3.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如我在诉”落实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61件次,坚持把释法说理做到位,7日内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均为100%,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2件,全部办结后无再次到上级检察机关申诉信访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52.34%,不诉率34%,分别同比上升21.63%、12.3%,进一步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促进修复社会关系。把加强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重要抓手,提出检察建议90件,其中,社会治理类和公益诉讼类45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

4.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67条,接待律师阅卷7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代表参与公开听证41件次,对不起诉案件全部做到“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到哪里。

(三)对标“止于至善”,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1.刑事检察优化提升

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深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依法监督立案1件1人、撤案1件1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纠正侦查和审判违法情形22件,纠正漏捕漏诉2人,提出刑事抗诉4件。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7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1件,监督纠正监管场所、社区矫正不规范问题10

件。办理的上级院交办的扎赉特蒙银村镇银行陈某某、王某某等人违法发放贷款、高利转贷案,秉持少捕慎诉理念,贯彻落实认罪认罚制度,既依法追究了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又维护了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2.民事检察靶向发力

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办理了我院近三十年以来首例对生效裁判提请抗诉案件,并获得上级院支持。加强涉企民事检察监督,认真开展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依法优先办理专项活动,受理涉企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全部采纳。监督纠正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案件1件并制发检察建议,法院已采纳纠正。围绕民事执行中群众较为关切的问题,扎实推进“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受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助推民事执行更加规范、高效。

3.行政检察力度增强

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法院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份,对行政非诉执行案提出检察建议13件,法院全部回复并予以采纳。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5件,并举行集中公开听证,制发类案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完全采纳。

4.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拓展

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诉求。2022年,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80件、立案65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立案2件。以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为切入点,持续跟踪监督境内外来物种刺萼龙葵清除整治情况,并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守护科尔沁草原碧波。在全盟率先与松辽委察尔森水库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保障作用,凝聚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工作在守护生态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在林草专项行动中,及时介入提供侦查思路,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案件9件9人,为实现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发展的目标提供检察方案。

(四)抓实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1.政治建检培根铸魂

坚持以理论为先导,把“第一议题”学习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指南和首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1

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充分利用新媒体矩阵讲好依法能动履职检察故事,及时准确宣传、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报道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大会精神的政治热情和热烈反响,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履职办案中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意识形态风险意识,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民族关系,在检察工作过程中注重服务各族群众,努力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2.从严治检正风肃纪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和机关党建总体谋划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旗帜鲜明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定期报送政治监督台账,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贯通协调。深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聚焦重点任务,持续精准发力,进一步把党内政治生活管起来、抓严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内部共识不断巩固,全年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5件,其中,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14件,让“有问必录”成为规矩、形成自觉。把作风建设落细落小,从日常管理、着装形象、文明规范抓起,做到防微杜渐、阳光履职。

3.素能兴检固本强基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年入额院领导办案243件,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准确把握检委会职能定位,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次,集体学习2次,更好发挥检委会业务决策、把关和总结、指导作用。聘请来自XX旗市场监督管理局、XX旗林草局等5

家行政机关的10名业务骨干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力“外脑”对专业性较强的检察辅助事务进行深度参与和有效指导,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在财政状况紧张的情况下及时止损、精简人力,解聘非必要岗位临聘人员,拖欠工资和赔偿金都已全部支付完毕。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各类培训408人次,促进干警扩充知识储备、增强履职能力。

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既有艰辛的跋涉,也有可喜的成绩。我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作为面向群众工作的“窗口”,依托“兴安之春”检察工作室,在“全国模范检察官”春华同志的带领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这也是我院第三次获得此项殊荣;董向丽同志荣获最高检颁发的“从事档案工作满15年”荣誉证书;麻俊颖、唐金海两名同志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自治区检察机关“双先表彰”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包国庆同志在自治区院举办的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体能竞赛中获得男警综合成绩第一名、男警1000米第一名等六项殊荣;在体育竞技中充分展现勇于拼搏、顽强坚韧的精神面貌,我院摘得全盟检察机关第七届“正义杯”排球赛桂冠。

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旗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XX

旗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改进: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彻底,运用法治智慧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面对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更高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检察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法治引领作用亟待拓展;四是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也制约着办案质效的提升。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XX旗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在知行合一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使命。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常态化培训、理论研究等方案和计划,全面掀起学习高潮、宣传浪潮、贯彻热潮,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特别是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找准找实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探索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新途径新路子。正确把握讲政治和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深入研究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阐述背后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履职新要求,推动刑事检察向“优”升级、民事检察向“强”奋进、行政检察向“实”突破,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加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自觉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积极尝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建议推进溯源治理,实现治罪与治理、治标与治本并重。紧密结合“四大检察”办案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领社会法治意识,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三)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深刻理解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人民至上立场,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惩罚性措施与预防性建设统筹并举,用最严密法治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和司法政策,兼顾天理、国法、人情,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推动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一以贯之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开听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责任。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意识形态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检察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落实好“三个

规定”,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用业绩考评激励履职尽责,科学布局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夯实检察权规范运行人才基础。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明确看齐标准和追赶目标,增强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团队向心力。

春风浩荡战鼓急,百舸争流自当先。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旗委和盟检察分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乘势而上、砥砺奋进、勇毅前行,为不断谱写XX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最高检部署要求和区委“六区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强化高质量检察监督,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捍卫“两个确立”,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高标准的政治建设引领高质量的业务发展,将拥护“两个确立”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推深做实“党建+检察”,党建工作“四化工作法”获评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4个机关党支部均被评为区“五星级党支部”。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市检察院、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案件70余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强化阵地管理,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落实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讲政治与抓业务的关系,注重从政治上把握检察履职,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涉邪教犯罪,提起公诉3件30人,筑牢政治安全屏障。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15名案件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8万元,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用心用情抓好信访工作,接待信访群众300余人次,以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等形式推动矛盾化解,办结信访案件30件,27起案件在检察环节息诉息访,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将“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到司法办案中,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张某君非法狩猎“三只小鸟案”、万某非法狩猎“一只野兔案”等“小案”不予起诉,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开展“改作风、强素能、严纪律、铸铁军”警示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严守政治规矩、不逾红线底线。落实市院检察长与区院主要负责同志的政治监督谈话,并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对照最高检巡视省级院“回头看”共性问题清单高标准完成自查整改,持续整治作风顽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记录报告事项104件。

(二)牢记“国之大者”,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自觉担当、能动履职,以法治产品供给助力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践行“谦抑审慎”司法理念,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办理全省首例职务犯罪企业合规案件;依法做到“能不捕就不捕、能不诉就不诉”,对涉企业人员犯罪案件不捕8人、不起诉16人,减少案件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推进涉经济“挂案”专项清理,对久侦未结、久拖不决的涉经济案件开展监督,监督撤销刑事“挂案”17件。开展检察干警进网格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组织23名检察人员对接走访49家民营企业,提供送上门的检察服务,并建立“检企共建”工作站3家。安排1名优秀员额检察官开展为期百日的“进企蹲点”,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法律服务。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加强协作配合,协同行政机关构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扬各自优势,汇聚社会治理工作合力。坚持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注重从“小案件”中发现“大问题”,围绕防范校园欺凌、整治小区飞线充电、加强城市管理等向行政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份,推动司法工作从“治罪”向“治理”延伸。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3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和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检察长进党校宣讲授课,提升党校学员的法治素养;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开展平安大走访、“双提升”大宣讲,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参与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服从区委统筹调度,抽调检察人员参加卡口执勤、开展“敲门行动”、助力全员核酸检测、驰援利辛抗疫等共计300余人次。强化智慧检务运用,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通过信息化办案系统开展远程提讯120人、出庭公诉13件。选派10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干警下沉一线开展三轮车治理劝导,为城市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三)坚持人民至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能动履职中保民安、护民利、惠民生、暖民心,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56件503人,提起公诉997件1244

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对黑恶势力犯罪批准逮捕3件10人,提起公诉2件15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涉老诈骗犯罪提起公诉8件29人,依法办理蔡某利等3人涉嫌诈骗117名老人1445万元重大涉老诈骗案件。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提起公诉8件10人,遏制电信诈骗高发态势。坚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主动作为,多措并举,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266.5万元。

守护更广泛的公共利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刑事犯罪60人,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40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办理环境污染、污水排放、建筑垃圾违法倾倒等案件28件,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守护半边天”行动,发出全市首份“反家暴”检察建议,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以古泉小区火灾事故为借鉴,在全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着力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打造更具辨识度的未检品牌。全面推进未检工作提档升级,持续擦亮未检工作品牌,以检察之名守护“少年的你”。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起公诉50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22人、不捕52人;提起公诉30人、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52人。发挥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优势,发出公益诉讼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

件,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以“一室一站一公园”为载体,持续推进法治教育阵地扩容增量,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家庭教育157人次,接受暑期法治夏令营等活动9场次300余人次。以开学季、普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讲69场次,受教育学生2.1万余人次。创新法治教育形式,以女童课堂、家长课堂等方式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偏远乡村倾斜;开设“未检小剧场”,编导法治教育微视频5部,并进行线上展播,其中1部获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我院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亳州市基层五好关工委”等称号。

解决群众更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履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5人,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2100余万元。持续深化律师网上阅卷,对因疫情等原因不能现场阅卷的开展网上阅卷11件次,实现全市首次律师跨省网上阅卷,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对脱贫户走访慰问,排查群众实际需求和问题25个,并投入资源资金协调解决。

(四)紧扣“止于至善”,以如我在诉的执着强化法律监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在“能”上下功夫,在“动”上做文章,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突出监督的专业性,做优刑事检察。加强检警协作,在

XX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前置。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件、撤案77件,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罪、漏犯4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3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开展监督10件次,二审提出抗诉6件,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5件。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216人,决定不起诉273人。加强监检衔接,严厉惩处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5件,提前介入12件,提起公诉14人。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监督、判实刑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纠正脱漏管20人,监督收监6人,就发现的问题发出15份检察建议、7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突出监督的精准性,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大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3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9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9件,跟进监督随某某非法放贷案等8件;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9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0件、支持起诉案件11件。充分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涉黑涉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的监督力度,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4件。

突出监督的多元性,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监督作用,落实“穿透式”监督,深化对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受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案件6

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行政生效裁判、调解的监督案件1件。办理社会治理类行政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打击破坏耕地资源违法行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稳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依法办理XX某公司借助“空壳公司”虚开发票案,向主管部门制发治理“空壳公司”检察建议,用监管的剑刺破“空壳公司”的“壳”。该案件获评为全市行政检察“空壳公司”治理典型案例。

突出监督的能动性,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聚焦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依法能动履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公益诉讼线索、诉前审查、起诉案件2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其中,办理的王某某等10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4000余万元,获人民法院支持,该案被评为“安徽省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坚持以“我管”促“都管”,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住建部门整治公租房租户拖欠租金、屡催不缴、违规转租等行为,加强国有财产保护。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

件;强化安全生产“府检联动”,与区应急管理局建立联动协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强化科技赋能,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专业咨询、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办理公益诉讼线索10余件。着眼于“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问题,拧紧燃气安全“阀门”,承办的“督促治理燃气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五)对标“三个务必”,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还须自身硬,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自身素质、主动接受监督、勇于自我革命,在内强素能、外树形象中,厚植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劲动能。

强基固本提素能。建立多元教育培训机制,通过素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着力培养能办案、办好案的复合型人才,9名检察官获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业务标兵等称号。善借“外脑”作用,发挥专业优势,聘任9名行政机关专业人才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持续提升司法改革质效,“案-件比”下降到1:1.09。围绕“理念、服务、办案、管理、队伍”五个高质量,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活动,促进司法理念更新,培养优秀办案团队、培育典型案例,4个办案团队荣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办理的朱某某贪污案被评为“全省职务犯罪少捕慎诉”典型案例。着力打造能担当、有作为的检察队伍,全年荣立个人三等功3人、集体三等功1个,市级以上先进集体4个,区级以上先进个人及嘉奖、表彰36人次。

严管厚爱抓队伍。坚持从严治检,在严管与厚爱中迸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激情。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作风教育,开展检务督察12期,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驰而不息严纪律、改作风。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部署同谋划,召开从严治检联席会议2次,推动监督常态化。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检察官惩戒等措施,开展员额检察官季度述职68人次,落实办结案件质量评查1086件次,对存在办案瑕疵、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的员额检察官进行惩处追责。强化正向激励,完善激励奖励机制,5名检察官、7名检察官助理和7名司法警察获得职级晋升,6名司法行政人员被推荐职级晋升,1名干部提拔交流到异地任职。

接受监督求实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区人大调研组等到XX调研视察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1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20人次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会等检察履职活动。强化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75件次、列席院务会1次;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主动邀请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督促检察建议落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创新工作理念,在全市率先开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司法规范化检查等检察办案活动。大力推进“阳光检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检察信息600余条。

各位代表,2022年,XX

区人民检察院勇担重任、攻坚克难,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洗钱犯罪打击先进集体、全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成绩的取得,是厉行法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果,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司法实践中的短板和不足依然客观存在:一是监督理念不够“新”,运用新的司法理念、法治思维深耕主责主业的能力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大局不够“准”,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我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需进一步磨合。三是监督方式不够“活”,创新履职能动性不够,检察业务上缺乏更多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品牌和法治供给。四是办案质量不够“精”,案件瑕疵和司法不规范问题仍时有发生,业务建设上的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补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司法办案容不得半点马虎!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树牢“求极致”的理念,在今后的工作中知重负重、迎难而上,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XX

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紧扣“六区建设”发展定位和“止于至善”司法要求,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服从服务于大局工作,以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2023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对标政治建检新要求,为检察履职厚植政治基因。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融入检察履职,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定位,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刻领悟“三个务必”的政治内涵,以严实作风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法治导向,树牢底线思维,弘扬斗争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对标服务发展新要求,为美好XX绘就法治画卷。

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做文章,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持续推深做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围绕“六区建设”发展定位,聚焦区委重点工作部署,严密防控金融风险、生态环境风险、安全生产风险,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供给。进一步强化“府检联动”协作机制,凝聚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促进社会和谐。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这一利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引领法治新风尚,厚植现代化XX建设的法治根基。

(三)对标法律监督新要求,为公平正义增添检察注脚。

紧盯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涉众、涉老、涉财等各类犯罪,突出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统筹考量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更好保障安全稳定,更好维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弱化对抗色彩。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人。立足办案和监督,总结归纳类案问题,通过检察建议促进问题整改,持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四)对标队伍建设新要求,为行稳致远注入不竭动力。

牢牢把握建设“四个铁一般”队伍要求,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锻造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硬核队伍。坚持人才兴检,强化素能培养,围绕高素质、专业化、会办案要求,开展素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工作,着力培养优秀办案团队、培育典型案例。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员额动态调整、追责惩戒等措施,深化“三个规定”填报执行,进一步构建有权责、有激励、有监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各位代表!法律监督,任重道远;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初心为舵、使命为帆,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积极能动的检察履职为现代化美好XX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2月22日在XX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喜迎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忠实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使命,倾力为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提供检察服务保障。

(一)坚持政治铸魂,以实际行动践行绝对忠诚

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首要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武装,以理论清醒保持政治坚定。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政治轮训,深化检政大讲堂,组建检察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引领检察人员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深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阶段安排,迅速掀起热潮,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强化政治担当,以忠诚履职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类犯罪案件6件10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192件24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案件4件20人。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人。加大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72人,追赃挽损3800余万元。起诉洗钱犯罪10件10人,同比增长400%。全力防风险、促和谐。深化对自然资源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起诉非法采矿、安全生产、围标串标等领域犯罪80人。深化矛盾化解,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结信访13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健全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制度,推动化解信访积案16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9件。

强化党建引领,以创新载体推动政治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强党建引领、创模范机关,强业务质效、创一流业绩”的“双强双创”活动,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批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建立党组会“第一议题”+“固定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听取2—3项重点制度落实情况,以制度执行力促进提升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省检察院请示报告30件次。

(二)坚持融入大局,以实际行动服务“工小美”战略

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服务保障“工小美”战略的三十条措施》,以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能动为“工”服务。着力服务“一号发展工程”,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理知识产权案件6件。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钟某与某科技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检察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分宜县检察院在县麻博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联系点,渝水区检察院设立驻京东(XX)数字经济产业园检察联系点,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着力服务“一号改革工程”,出台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对85件涉企案件逐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刑事诉讼“挂案”7件,办结企业维权诉求53件。深入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市工商联等八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9件,已对4名完成合规整改的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望城工矿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诈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合规改革典型案例,《检察日报》深入报道。

助力“小”市大治。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310人,不起诉565人,同比分别上升23%、33.6%,诉前羁押率降至21.7%,非羁押成为多数和常态,既加强人权保障,又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社会关系。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3.5%,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保持100%,服判率达98.4%,以法治之力促进诉源治理。根据省检察院部署,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对因检察办案产生的28个“访”逐案剖析,促进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为“访源治理”提供检察实践样板。聚焦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9件,同比上升61.1%,采纳率100%,以检察之智助力市域之治。市检察院1件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十佳检察建议”。

坚定向“美”而行。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0人,督促补植复绿230余亩,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9件,办理我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案,追索修复费45.84万元,让渝钤大地山更绿。围绕袁河、孔目江、仙女湖流域治理,办理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23件,携手行政机关齐抓共管,让仙女湖畔水更清。渝水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正义网在全国推介。健全“河(湖、林)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合力描绘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新画卷。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实际行动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全国民生城市知名地,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践行初心使命。

护民矢志不渝。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16个项目,为民办实事852件。针对小程序、App违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为个人信息加装“法治安全锁”。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部署开展餐饮具消毒安全、“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同比增长72.7%,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防线。

“未爱”初心不改。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95人,不起诉106人,附条件不起诉39人。运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提前介入性侵案件33件。携手公安、教育等部门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查询2万余人,做实源头预防。会同市监委等八部门出台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28条举措,凝聚保护合力。发出督促监护令79份,督促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为6800余名乡村学生送上“行走的法治课”。分宜县检察院1名检察人员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纾困脚步不停。聚焦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联合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加强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工资支付工作协作联动的实施意见》,帮助5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6.5万元。高度关注涉案困难群众,为12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94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90.7%、40.5%,用力守护民生底线。

(四)坚持宪法定位,以实际行动强化法律监督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46件2512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83人,提起公诉886人。强化侦查活动监督,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7人,同比增长30.8%,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6件次,同比增长近10倍。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发现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22人,同比上升29.4%。深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13人,优质高效办结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受贿案和XX市仙女湖区委原副书记、区管委会原主任章丽萍贪污、受贿案。突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起诉3人,1人已获有罪判决。办理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等民事检察案件77件,同比上升13.2%。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2件,同比上升500%,对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件,同比增长2.5倍。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6件,同比上升12.3%,办案领域从5个拓展到9个。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同比增长350%,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550余万元。

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牢固树立“办案时间缩短一天,公平正义就早到一天,当事人诉累就减少一天”的理念,做实诉前引导工作,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190

件,自行补充侦查122件次,同比分别上升157%、60.5%,会同公安、法院对173件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跑出办案效率“加速度”。牢牢把握“案-件比”这一司法质效GDP,严防非必要“二退三延”,压减内生案件232件,刑事“案-件比”降至1:1.05。聚焦最高检通报的60项主要业务质效指标,狠抓办案质量和效果,我市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指标由去年的29项增至50项,位居全省前三的指标由21项增至40项。今年前三季度,我市检察综合业务质效居全省前列。

着力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与市公安局会签工作办法,联合设立5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实体化运作,以检警协作新模式激发法律监督新动能。出台《诉判不一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工作规定》,上下一体履职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会同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办法》,合力整治“假官司”。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汇聚各类数据信息7678万条,建立法律监督模型40个,发现监督线索3600余条,推动监督模式变革。

(五)坚持强基固本,以实际行动积蓄发展势能

毫不动摇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厚植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创先争优育“长板”。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实施“抓质效,提供优质检察产品;育特色,打造优质工作品牌”的余检“优品计划”,引导检察人员能动履职,不断创造出更优检察产品。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荣获全国性表彰奖励6项,全省性表彰奖励19项,10

个案例获评全国、全省优秀案例、典型案例,2名检察人员获得全省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涌现出“全国最美家庭”“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一批先进典型。

精准发力补“短板”。整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上级巡视巡查、政治督察发现的68个问题开展融合整改,切实把检察工作中的短板补齐,立案监督等多项工作,由全省排名靠后,跃居全省前列。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化年”,聚焦基层检察院的突出问题,开展“机动下沉”业务分析研判,推动基层检察院切实消除工作上的短板弱项。今年以来,分宜县检察院综合业务质效从相对薄弱到整体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渝水区检察院、望城工矿区检察院综合业务质效都实现大幅进步。

严管厚爱固“底板”。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两次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暨作风建设专题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对4名检察人员追究司法瑕疵责任,以严管体现厚爱,以问责倒逼尽责。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234件,让有问必录成为自觉。抓实对检察人员的日常激励和平时考核,建立17项正面清单和46项负面清单,引领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六)坚持检务公开,以实际行动推进阳光司法

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实融入检察履职,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专题调研、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调研和“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积极办理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自觉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22人次。

自觉接受履职制约。评查案件189件,对逮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案件逐一开展评查,严格司法责任。充分尊重律师权益、发挥律师作用,举办检律关系三方联席会议10次,对989件认罪认罚案件逐案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并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公开法律文书53份,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聘请16名行政执法领域专业人才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组建47人的听证员队伍,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检察听证100人次。渝水区检察院检察听证的做法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事例”。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以事事从政治上看的自觉性、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处处不甘落后的进取心、人人忠诚干净担当的精气神,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有差距;二是以检察履职更有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还有欠缺;三是“四大检察”能动融合创新发展还有短板;四是检察队伍攻坚克难“跳起来摘桃子”的能力和信心还有不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真抓实改,决不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期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砥砺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担当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践行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初心,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深化理论武装,全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以能动检察履职落实党的绝对领导、维护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工作,从严惩治涉众型经济金融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省委双“一号工程”和我市“工小美”战略。

三是持续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生民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从严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积案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是持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决策部署,以监督办案为中心,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为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

五是持续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一体抓实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深化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启航新征程,奋

进正当时。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埋头苦干、勇毅前行,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奋力谱写XX检察创新发展新篇章,为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在XX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全力服务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以推进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为目标,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全年共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件12人,起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9件34人,起诉侵害民生民利犯罪案件21件26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均被采纳。

二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积极推进金融领域清收挽损工作,提前介入案件6件,已批准逮捕2件2

人;提起公诉3件3人,已作出有罪判决2件2人,为金融机构挽回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深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对多次就同一问题反复进京缠访、闹访的赵某某以涉嫌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起诉至法院,现已作出有罪判决;对以上访为由多次无理要挟政府敲诈财物的张某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三是全力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开展“访企业、促发展、优环境”活动,院领导实地走访民营企业9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8次。我院还联合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会签《XX县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企业合规考察的第三方监督机制。在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及走访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1名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技术骨干人员建议适用缓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企业的生产经营。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与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的协调配合,受理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已提起公诉3件3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受理移送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已提起公诉2件4人,其中由我院立案查处的裴某某、孙某某、郭某某等3人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我院办理的首例自侦案件。

五是用心践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待群众来访来信来电346

件次,全部在期限内答复,群众满意度100%。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要求,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件,并做到包阅卷、包审查、包化解、包稳定,坚决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此外,我院还依法向1名国家赔偿申请人按时足额发放赔偿金170余万元;向6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共15万元。

六是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秉持未成年人案件无小案理念,“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4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积极与社会公益机构深度合作,共同帮教未成年人12人。编录保护未成年人普法视频8期,在《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辽宁广播电视台教育青少频道、“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播出。未检法治课《守护幼苗,静待花开》被评为2022年度辽宁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深耕主责主业,务实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2件98人,批准逮捕61件7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3件278人,提起公诉184件212人。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罪行较轻且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2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依法不起诉36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对23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1.64

%。开展侦查监督,联合县公安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监督触角向侦查前端延伸,全年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20件。开展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社区矫正、脱漏管、收监监外执行罪犯等监外执行活动案件22件22人。纠正财产刑执行立案不当12件12人,纠正财产刑执行措施、终结执行等不当7件7人。纠正强制医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其他执行活动违法情形10件10人。办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5件,向捕诉部门发出《讯问合法性初步核查意见函》1件。

二是民事检察更为精准。秉承客观公正,精准监督的理念,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及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积极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全年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

三是行政检察扎实推进。充分发挥基层院在非诉执行监督中的作用,持续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件,办理省院、市院交办案件6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公益诉讼有序拓展。聚焦人民群众对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的美好需求,通过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集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砂石矿场扬尘、网络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9

件,相关部门全部按时回复并完成整改。办理非法狩猎、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法院在庭审中对我院提出的要求2名当事人支付恢复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共9500元,3名当事人补种公益林木30株的诉讼请求均予以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三)聚焦队伍自身建设,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

一是扎实推进政治素质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全员集中学习6次,二十大专题辅导培训4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5场。

二是全面提升业务素能水平。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业务骨干上讲台8次,开展业务技能专项答题4次,干警业务素能显著提升,有3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廉政文化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受教育人数200余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全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事项78件,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14件。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业务实绩分析研判,督促业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建立和完善由案件办理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等重点环节组成的“全链条”监督体系,全年共开展案件流程监控21件,评查案件59件,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

(四)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以更高的检察自觉规范检察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与公开听证会37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共257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XX县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知道,检察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前瞻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更高品质需求,司法办案“求极致”的精神还没有完全落实;三是“四大检察”的发展仍然不够平衡,检察监督的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检察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上汇聚新力量。持之以恒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办案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司法办案中更加充分的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服务大局,在保障民生民利上创出新业绩。常怀“如我在诉,如我在访”之心,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三位一体”的方式,突出抓好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精准开展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有效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稳妥拓展案件范围,坚定维护公共利益。

四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在从严管理队伍上拿出新举措。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从严治党治检各项规定,全面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勇于担当的政治自觉和善于担当的能力本领,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担当实干,为奋力谱写XX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3年1月9日在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25个集体、个人和事项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全国性17项,省级50项。24件案例、检察建议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检察建议,全市检察工作连续九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责任担当,服务大局更加有力

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检察职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首位,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犯罪,依法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6件17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95件1538人,提起公诉2959件4406人。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70人。持续深化行业整治,向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制发检察建议20份,其中1份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实施,制作相关宣传微课堂视频,被中国长安网官方微博、安徽普法等媒体转发,浏览量达35万余次。依法推动安全生产。监督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提起公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6件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发出检察建议50件。怀远县院结合办案向县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查处违规经营成品油窝点10余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57件,回复、采纳率均为100%

。固镇县院创新“消防安全+检察”协作机制,针对群众关切的违规停放电动车、飞线充电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36个小区877部电梯安装禁止电瓶车进入系统,推动新建车棚约20000平方米,新增充电桩668个。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183人,提起公诉512人。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广泛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高群众防骗反诈意识。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在办理非法集资、贩卖毒品等洗钱罪上游“七类”犯罪时,同步审查涉案资金流向和洗钱犯罪线索,斩断上下游犯罪链条,共批准逮捕洗钱罪3件3人,监督立案2件2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密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市检察院获评“七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XX检察”抖音号、一点号入选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

创新实施“府检联动”。与市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出台6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性文件,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和协同执法,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93件99人,实现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实施细则》,为达成民事调解搭建制度平台,化解社会矛盾。与市审计局创新建立“审计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国有财产和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监督,接收审计机关移交案件线索21件,立案办理16

件,督促追回医保基金174余万元、土地出让金50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221亩。在全国首推“市级检察长兼职市级河湖长”工作机制,深化涉林资源公益保护“五长五联”机制,协同推动问题整改。“林长+检察长”相关做法入选安徽自贸区建设两周年十佳案例,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成功办理的北淝河跨界水污染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五周年好案件。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检察为民更加彰显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省、市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持续改作风、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8件9人,起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13件22人,提起公益诉讼19件,诉请惩罚性赔偿1550余万元。合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7人,批准逮捕8件23人,提起公诉6件19人,制发检察建议6份。蚌山区院办理的谷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01.82万元,该案办理的成功做法被省检察院专刊登载。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288件,帮助讨薪200

余万元。蚌山区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人劳动争议监督案,被《检察日报》刊载并获评最高检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搭建司法救助“暖心桥”。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贫困户为重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28件,发放救助金202.61万元,以实际行动解民忧、暖民心。打造矛盾纠纷“终点站”。制定“党建+信访”机制六条举措,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共建共治信访工作格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72件,开展回复答复4311次,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包案办理220件,推动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首访。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与综合网络平台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市检察院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

实招实效“为企优环境”。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9件208人,积极参与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践基地建设,提起公诉涉自贸区刑事案件48件96人。深入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虚假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排查“空壳公司”151家,制发检察建议26件。开展涉民企案件挂案清理和立案监督活动,清理案件4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严格落实惠企司法政策。对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捕5件5人,不起诉16件32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24人,最大限度减少办案给民营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批准请假220

人次,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行使经营权。社区矫正对象米某请假从事航运活动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4件,依据合规整改结果对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人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禹会区院办理的某公司污染环境案,经过半年考察期,第三方出具监管考察报告,企业整改情况良好,检察机关据此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该企业经营状况持续向好,销售收入和缴纳税金均实现正增长。主动延伸检察服务。增设15家民营经济检察服务站,畅通服务民企“直通车”,制作“检企联系卡”,同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丰原集团会签保障硅基、生物基产业健康发展合作协议,护航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批准逮捕127人,提起公诉17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99人,不起诉106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与市妇联合作建立“小树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聘请20名专业人员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社会调查810次,发出督促监护令605件。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深化检校协作,开展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共救助35人,开展心理疏导73次,发放救助金30余万元。加强法治宣传,2件精品网课纳入全市中小学思政课程,开展法治宣讲及犯罪预防活动1689次,发放宣传手册3

万余册。

(三)坚持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法律监督更加优化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四大检察”质效提升。

精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088人,不捕率41.43%;依法不起诉1027人,不诉率18.89%。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决定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0人,推动诉前羁押率降至28.18%。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055件4208人,适用率84.8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上升至94.2%,采纳率达97.23%。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提升检察办案社会效果,怀远县院对七旬老人陶某某种植罂粟自用行为,组织公开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严格规范办案,又体现司法温情。

依法强化诉讼监督。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两级院全覆盖。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达99%以上。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1件,抗诉意见采纳率65.71%。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全覆盖巡回检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监管秩序稳定,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书面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意见并被采纳413

件,着力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做精民事诉讼监督。着眼促进公正审判,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件。聚焦“执行难”问题,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8人,对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58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提出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对行政裁判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通过督促纠正违法、推动和解、司法救助等举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禹会区院办理的某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大力提升公益保护水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1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48件,提起公益诉讼118件。推进“生态环保+检察”模式,办理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437件,制发检察建议322件,提起诉讼45件,诉请生态损害赔偿600余万元。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与水利部淮委、生态环境部淮河局、沿淮检察机关等建立跨区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推进“妨碍行洪安全”“一枝黄花”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陆某某等人非法狩猎案等4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房某某等人掠夺性捕捞底栖动物案等3件案件被最高检推荐为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会典型案例。积极稳妥办理知识产权、文物与文化遗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在全省率先建立“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在全市21

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检察公益诉讼文物保护站”,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损害文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督促职能部门规范整修烈士纪念设施、迁移散葬烈士墓240余处,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积极融入反腐工作大局。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持续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5件47人,提起公诉47件53人,成功办理芜湖市政法系统腐败案件、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某某等人受贿案件。五河县院办理的丁某某挪用资金案被最高检评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全市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推荐到最高检表彰。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增设市院检察侦查部门,组建全市检察侦查办案团队、人才库,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4件4人,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处全省前列。王某滥用职权案、赵某等徇私枉法案被评为全省检察侦查典型案例。

(四)坚持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的强基导向,发展根基更加稳固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制定《“12345”工作思路“党建+检察业务”重点工作推进表》,梳理20项党建、业务重点工作,推进60

项具体措施,“三聚三融三促进,党建公益双提升”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小树苗”检察官工作室获评“市工人先锋号”。组织全市两级党员干警参加重要卡点、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实战实训,强化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业务培训59期,累计参训干警1190人次。一批集体和个人荣获上级表彰,其中4名干警获最高检通报表扬,9名干警和5个办案团队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先进”荣誉。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市院机关指导帮扶基层院建设暂行办法》,明确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开展实地调研,帮助基层院解决困难问题14项。落实对基层院协管责任,选优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配合选任2名政治部主任、6名副检察长。开展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工作品牌“双展示、双引领”活动,禹会区院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龙子湖区院“春泥”未检工作品牌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法律监督与大数据应用融合,禹会区院“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模型”获得全省检察机关竞赛三等奖。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季报告制度,市检察院党组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基层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强化八小时外管理,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事例,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

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不断完善办案监管机制建设,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机制,强化检察业务数据专项核查,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及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做到“逢问必录”,开展常态化核查,守住司法公正防线。持续强化廉洁司法。主动将检察工作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压实压紧管党治检“两个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召开政治监督工作专题会商会,落实落细各项政治监督任务。坚持刀刃向内,全市检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20人。

(五)坚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重要理念,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

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和落实自觉接受监督的机制和措施,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认真落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各项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司法活动,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并获评“满意”等次。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关于“加强某养殖企业污染整治”的建议,采取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并制定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强畜禽养殖医疗废弃物监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推动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将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2件。认真办理市政协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重点提案,立案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60件,制发检察建议19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9件,获评市政协提案优秀承办单位。怀远县院办理答复政协委员提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怀远石榴”地理标志予以保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入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各项检务公开,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701条,重要案件信息233条,公开法律文书1886份;邀请社会各界人士2170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等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905件次,在全省率先实现“四大检察”“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全面保障律师阅卷权,邀请律师驻检参与接访,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持续做好检察听证工作,建立市级听证员库,公开选聘90名社会各界人士为听证员,开展检察听证815件,其中网络直播149件,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为民宗旨、依法能动履职,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理念转变还不够到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监督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法律监督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长三角地区先进检察机关相比,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大数据、信息化运用还较为欠缺。三是法律监督质效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这些问题与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始终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XX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现代化幸福XX

建设新局面的决定》,细化检察环节贯彻落实举措,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好维护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坚决维护公共安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追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从监督办案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预警预防预判工作,发挥好“法治参谋”作用。

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深做实“府检联动”,积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助力推进专利、标准、品牌三大工程,服务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奋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我市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化“河湖长+检察长”等工作协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加快美丽XX建设。

四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耕地保护,保

障粮食安全,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力度,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心关注,深化“小树苗”未检工作品牌创建。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扎实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为民实事,切实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进一步转变理念、提升能力,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及时发出堵漏建制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成“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

六是持续推进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检察人员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本领。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持续加强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工作,不断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不忘检察初心,勇担时代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建设现代化幸福XX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12月28日在XX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业务质效指标在全省基层院排名比去年同期进步35个位次。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以更加主动的检察履职,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致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区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坚持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审查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19

人;对侵害市场主体的犯罪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对市场主体不构成犯罪不应当立案的,清理“挂案”、监督撤案,为7名市场经营主体卸下诉累包袱;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替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坚持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活动对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对市场主体相关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依法不批捕12人、不起诉14人,不捕率、不诉率与总体刑事犯罪相比,分别高出18和41个百分点;对在押的企业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单位依法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2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对处于社区矫正中的涉案企业人员需要赴外地经营的,经审查无社会危险性的,监督建议社区矫正机构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角度批准其赴外地经营。坚持维护企业权益与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并重,依法打击实施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36人,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针对涉案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合规整改,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以最暖温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包保任务,25名干警结对包保47户156人,投入10万元帮扶资金协助包保村完成3

条道路拓宽、修复和核酸采样点地面平整,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寻衅滋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拉拢诱骗农村群众参与赌博等犯罪56件89人。对乡村振兴行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惩治公职人员涉农职务犯罪2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针对农村扬尘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参与乡村综合治理,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和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提升村民法治意识,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帮助农业市场主体有效预防经营风险。

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制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助推XX区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建立工作衔接和协作机制。注重XX保护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牵头与环XX的其他四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的检察协作机制,促进形成XX司法保护共管共治格局。依法办理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各类犯罪19件26人,立案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8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群众性,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来自于社会各界的公益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的11条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均已立案调查,形成“检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二)融入社会治理,全力保障安全稳定

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全面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的各项工作,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XX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238人,受理审查起诉335人,分别同比增长

11.74%、52.27%。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治安整治专项行动,从严惩治聚众斗殴、抢劫、故意伤害、“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59人,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91人。突出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依法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案件10件27人,涉案金额1亿5000余万元。针对电信网络犯罪多发,加大打击力度,办理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10件13人,同比上升225%。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办案工作放到社会治理的大局中开展,无论重罪轻罪,把化解矛盾作为新时代检察办案的内在要求。97件案件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动当事人达成和解、谅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185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真诚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231人,对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酌情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内生和谐稳定。实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解决部分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提出的过高赔偿诉求于法无据、双方难以就赔偿达成谅解的问题,有效促进矛盾化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隐患,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避免潜在隐患变成现实危险。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促进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3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施策、帮扶救助。结合办案推动综合保护,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后,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了全市医疗机构整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注重依法惩戒与依法从宽并重,从严打击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16人,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制度,依法不捕11人、不起诉5人,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帮教12人。9名检察官分别在辖区9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2场次,覆盖5000余人次,通过不同主题的宣讲,既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也督促引导家长和教职工学法、用法,履行好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义务。

(三)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系统、“夜访民情”等,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23条,做实“三张清单”,办好15

件为民实事。依托驻村帮扶、河湖长包保、“八个一”包保、“双千”企业帮扶等形式,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工作,推动解决28项具体问题。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对当事人来讲都是“天大的事”。注重办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每一件“小案”,在办案中坚持“如我在诉”,适用法律时充分考虑立法目的和法条背后的价值导向,确保既遵从法律规范,又符合天理、人情。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111件,面对面打开案件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针对我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轻罪案件占72%的现状,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对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盗窃、非法捕捞案件制定工作指引,努力做到运用法律和政策轻重适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善意。

积极履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问题,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依法办理追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民事起诉等案件5件,帮助11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并监督劳动监察部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办理的一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民事起诉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介,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万元,为遭受犯罪侵害的被害人解决燃眉之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维护群众公共利益,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破坏人居环境等影响群众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42件。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85件群众信访均做到七日内回复“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回复办理结果或进展。

(四)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更高水平法治XX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法律监督“专责”优势,在监督办案中践行法治信仰,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实质化履行诉讼职能,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转变检察理念,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强化实质化审查,严把侦查“出口”和审判“入口”。在96件刑事案件中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或者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向侦查前端传导证据裁判规则,从源头上把好证据事实关。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追求效率与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17人,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法院审判环节。对于构成犯罪的,在法律限度内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按照刑罚谦抑性原则落实“少捕慎诉”,依法酌情不批捕69人、不起诉71人。对提起公诉的,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量刑建议采纳率97.52%,同比增长3.5个百分点。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分别在区公安分局和区法院设立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监督机制,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予以监督纠正15件次,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纠正36件次,纠正遗漏罪名、漏捕漏诉同案犯9人。对法院2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对2

件民事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程序性瑕疵22件次。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不力的现象,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6件次。聚焦民间借贷、劳务合同纠纷等领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会同法院对违背诚信原则、提供虚假证据导致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权威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惩戒。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致力促进依法行政。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开展法律监督,是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今年针对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领域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不规范的情形,监督纠正12件次。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予以监督纠正。对检察机关作出酌定不起诉但有关主管机关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15件案件,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职。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对损害公益的违法行为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违法履职的,通过磋商或者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请依法履职38件,对经过法定整改期限仍然未依法履职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强基固本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抓党建、提素能、严纪律、固基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顺利推进“两房”建设项目,努力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凝心筑魂。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党组议事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始终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创新型、效能型、纪律严明型“五型”党支部。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新时代检察故事汇”等“融党建”活动15场次,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宣传,确保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围绕补齐业务素能短板,以“梁检课堂”、刑检夜学、青年干警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讲评、优秀案件评比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30余次,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干警更新理念、提升素能。成立案例工作委员会,加强典型案例培育,营造办精品案件的氛围和导向,17个案例被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向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推介。结合办案撰写的2篇调研文章被最高检刊发,3篇被《检察日报》刊载。

从严管党治检锤炼作风。以“三问三治三提升”、第2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等活动为抓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积案清理处置、案卷归档清查整治、资产清查和内部审计问题整改,加强案件

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做好做实教育、警示、查改、追责工作。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体干警主动如实记录填报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63件。围绕加强案件管理、机关管理、纪律作风管理和警务保障,制定完善“八严禁八必须”公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案审批决定权限等7个制度,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十条措施”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充分肯定。

激发活力提振精神。树立高标定位、争先创优的鲜明导向,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活动,组织干警先后到省内多个先进院学习经验,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选派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学习,开拓干警视野,引导增强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抓好责任落实,实行每周党组例会制度,会议形成工作清单,实行滚动销号管理。制定完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真考核、真挂钩,拿出部分年度绩效奖金对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团队予以奖励。精神决定成败,今年第一检察部被省检察院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留抵退税优秀办案团队”,一名干警获评“平安湖北建设先进个人”,4个团队、11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1名干警被区委机关工委特批“火线”入党。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场主体司法服务和保护工作的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专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的相关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活动32次,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93份,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

次,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视、可评、可感。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区监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各行政单位的配合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与新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仍有一定差距。一是能动司法理念还须更新、落实,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的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部分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素能与工作发展需要有差距,检察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XX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再上台阶,努力为XX区加快建设“三区一地一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着力点,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践行“依法能动履职”新理念,以检察办案的最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以实际行动践行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与XX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做好办理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结合检察职能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引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深化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进一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同各方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在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更多领域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在队伍专业化建设上狠下功夫,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禁令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检察规范化管理,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东风浩荡,检察人重任在肩。新的一年里,XX区检察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以过硬的能力素质、专业的履职方法、求极致的担当作为、埋头苦干的扎实作风,为XX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保障!

――2023年1月5日在XX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及市五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6项,自治区级荣誉42项,市级荣誉177项,多项检察业务工作排在全区检察机关前列。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学笃行聚合力,吸取新思想凝聚奋进力量。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及时将重大事项、重要情况书面请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市委和市委政法委。

同频共振谋发展,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双融双促。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党建联盟,创建“国之大者”学习活动品牌,持续推进党建、业务、检察官“三品牌”共创共建,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科技强检挖潜能,以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在市委及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携手政法各单位,建成广西首个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2022年对365名适用非羁押措施的人员使用该平台进行监管,节约司法成本300万余元。持续推进精准量刑智能辅助系统的应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220人,不断提升案件质效。研发“掌上检察院”项目,实现窗口服务和检务公开由线下走到线上,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改革举措。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全力东融中彰显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案件,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毒品犯罪和“断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警协作模式从快从重处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涉邪教组织案件。

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全力助推深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农村地区重点救助对象42户48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1万元;紧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开展“保耕地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治理撂荒耕地105亩,复垦耕地750亩。

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全市检察机关组织470人次党员干警志愿者,协助做好核酸采样点秩序维护、入户摸排、防疫宣传等工作,为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20项机制,联合11家成员单位成立XX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员名录库。探索“社区矫正+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巡回检察工作和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法律监督活动,有效解决对社矫对象规范监管和涉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的矛盾。

持续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一案三查、对在押人员一见面一谈话和案件回访等制度,持续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从严从快起诉有重大影响的多次跨省作案的兰某荣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深入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治理效能,推动行业乱象整治,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坚持反腐高压态姿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机制,切实做好新时代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人,起诉29人。零容忍执法司法腐败,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成功出庭公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庞某新(副厅级)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

(三)厚植司法为民情怀,在助力平安建设中坚守检察初心

全心全意呵护民生民利。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活动,为41名农民工讨回薪资42万余元;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责,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4件5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81.5万元。

积极定纷止争为民解忧。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等机制,院领导包案办理率100%。实行群众来信案件化办理,构建群众来信受理、办理、答复完整检察官工作体系,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实行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建成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等100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听证员库,邀请听证员参与案件评议99件。

以法为盾倾情“护花助苗”。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以“六个全覆盖”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重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111人,同时坚持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并重,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83人、不起诉20人、附条件不起诉26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6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34份。通过“八个一”专项行动、法治进校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受益学生13万余人。联合妇联设立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成为全区首批家庭教育指导站市县两级全覆盖的地市。

助老防骗守护最美“夕阳红”。深入贯彻落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聚焦老年人群体权益保护和“夕阳”产业规范,设立养老诈骗举报信箱,畅通12309检察举报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加强诉源治理,办理养老诈骗案件33人,涉及被害人173人。

扛牢责任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XX建设,依法妥善办理涉众型犯罪案件154人。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坚决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起诉185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加强督促、协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2022年制发检察建议169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做好社会综合治理这“后半篇文章”。

(四)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在维护司法权威中践行检察使命

做优刑事检察取得新成效。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批准和决定逮捕636人,起诉1741人;深化运用公检法案件协作平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7人,监督撤案31人,依法纠正遗漏提请批捕52人、遗漏移送审查起诉9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59件;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者决定变更强制措施33人。坚持“派驻+巡回”相结合,加强对监管场所日常检察监督,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发出书面监督意见34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监督意见53件。

做强民事检察实现新突破。更加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8件;提请抗诉并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意见3件,提请抗诉后再审改判6件。对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15件。

做实行政检察有了新发展。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提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2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及行政执行(含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申请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展现新作为。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0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4

件,督促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妥善得到解决。强化专项带动,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耕地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案件办理,挽回国有财产价值119万余元,督促恢复耕地750余亩,追回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286万余元。建立完善“河(湖、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社会治理能力。

(五)筑牢事业发展根基,在强化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队伍

政治教育强信念。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道德讲堂、“国之大者”等学习平台强化理论学习,多形式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统筹安排全年检察干警教育培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抓实党建铸堡垒。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强化“双强四好”党支部建设,实施党组和党员干部“政治体检”,探索机关党员精细化管理模式。组织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以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赋能善治”。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党建联盟,开展主题党建联盟活动,全面提高基层党建“五基三化”质量。

夯实内功增本领。落实人才强检战略,入选全国、全区检察机关各类人才库32人,评定全市检察机关第二批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能手18

人。注重实战练兵,举办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宣讲业务竞赛、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等活动。聚焦热点法律问题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民生等领域研究分析,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从严治检树新风。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与驻院纪检监察组的定期会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度体系。推动清廉机关和清廉家庭建设,建立并公开亮晒“三单一图”,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依法用权、廉洁办案。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主动接受监督中展现检察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不断完善落实联络工作制度、领导走访代表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共340多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重要检务活动30多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面对面通报重点工作,开展联合调研,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常态化机制,真心诚意听取意见,让民主监督更直接更深入。健全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采取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宣传周活动、召开案件听证会、常态化公开发布主要业务数据等措施,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方位,我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服务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的精准性、实效性不够,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到位,监督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四大检察”与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差距较大,还需进一步深化提升。四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不完全适应,检察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仍需要持续做实做强。

二、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五个牢牢把握”和“五个更大”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XX市“十四五”规划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高质量发展服务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强化政治建设。

二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建设。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强化保障民生福祉。

——2022年12月18日在XX市XX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极其不易,极不平凡。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这条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扛牢政治责任,维护安全稳定

坚持稳字当头,做到“从政治上看”,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群众安全的犯罪87人,起诉345人。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犯罪,起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8人。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10人,起诉12

人。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39人,起诉94人。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6件50人,严防金融风险演化为社会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对一个“软暴力”拆迁恶势力犯罪团伙快捕快诉。加强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4件4人,一体推进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强化系统观念,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根据轻刑案件比重上升的实际,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25人,不起诉182人,484名犯罪嫌疑人在教育感化下自愿认罪认罚,有效减少社会对立、增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1],常态开展针对窨井管理、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问题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罐装液化气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4份,促进社会治理从“抓末端”到“抓前端”转变。对64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件件有回复”,将追赃挽损、矛盾调处、普法宣传贯穿办案始终,为受害一方挽回经济损失991万余元,对4件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2],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生动开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防范自身风险。高度重视自身监督办案风险隐患,对经办的361件案件逐案开展风险研判,对风险、敏感案件,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领导包案,做到心中有数,管控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干警谈心谈话,加强“两微一端”管理,按照“三同步”原则[3]

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处置,确保队伍稳定、工作平稳。加强人员管理、机关安保和应急值守,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二、坚持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心怀“国之大者”,积极主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服务保障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阅读全文
(想阅读完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陆!)
如果喜欢本篇内容,请赞赏鼓励哦!
尚未有人赏赞,赶紧来一个吧
查看更多>>
请选择打赏类型
¥0.01
¥1
¥365
¥188
¥99.99
¥66.6
¥52
¥6.66
¥6
赏赞

分享: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文汇系列5803--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26篇)

链接地址:http://www.blingdoc.com//index/article/detail/detail_id/30240.html

相关内容
    热门推荐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二维码

        微信订阅号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