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晋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青
(2021年9月27日)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开得务实高效、富有成果。审议中,各位组成人员认真履职行权,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后人大相关机构要及时梳理汇总,转达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督促抓好落实。
会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的提请,审议通过了相关的人事任免案。希望新任命同志珍惜过往、感恩组织、虚心学习、不负重托,认真践行大家在供职报告中的庄严承诺,讲政治、讲纪律、讲担当、讲作风、讲廉洁,践行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接受人民监督,在新的岗位上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为推进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晋城篇章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下面结合本次会议议题,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立法为民,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人民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