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聘任仪式,标志着我局法律顾问专家组正式成立了,也掀开了法治公安建设的新篇章。这10名法律顾问,都是行家里手,具有很高的学术造诣、很强的实践经验、很好的职业素养。你们的加入,必将为全市公安工作提供科学、规范的支撑保障。在此,我代表公安局党委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刚才,专家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希望大家进一步认清使命、担当责任,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认明要求,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许多国家普遍有效的作法,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对每时每刻都在从事执法活动的公安机关来讲,聘请法律顾问意义更为重大、作用更为重要。
(一)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四中全会又进一步要求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2017年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后,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也就此项工作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可以说,聘请法律顾问,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加快法治公安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需求。我市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换档期和协同发展期,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执法环境深刻变化,各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这就特别需要各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长,既给公安机关提出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策略路径,又为社会公众提供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推动实现内生稳定。
(三)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是科学规范发展的强烈渴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公安机关面临的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争议化解、各类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不断增多,涉及面越来越广、专业性越来越强,更需要各位专家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内实施。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坚定不移厉行法治,确保作决策、抓工作都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