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暨总攻动员会上的讲话
河南省副省长武国定
(2020年8月26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国家脱贫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及后几个月重点工作安排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国家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意见
7月18日至24日,国家督查组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督查,在对我省脱贫攻坚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指出4个方面11项问题。对此,省委、省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如下整改意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一)关于规范公益岗位使用问题。督查发现,有的地方存在借助公益岗位变相发钱、虚设公益岗位、空岗顶岗、人岗不匹配等问题。一是全面开展公益岗位排查。对虚设、空挂、人岗不相适的要彻底清理,不留死角。二是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省人社厅、省扶贫办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出台规范性意见,指导各地精准规范设置扶贫公益岗位,确保人岗相适,坚决杜绝变相发钱、轮流坐庄、一人多岗、空岗顶岗等现象,一旦发现,严肃追责。三是基层加强公益岗位监管。强化在岗人员管理,定期开展考核评价,督促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公益岗位真正发挥作用。
(二)关于危房改造问题。督查发现,有的危房改造建新不拆旧,有的危房改造质量差,有的因汛期等原因出现新的危房。住建部门要牵头进行全面排查,对建新未拆旧的,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限期拆除到位,绝不拖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房屋,及时进行改造提升,严格监管验收,消除风险隐患;对新发现的危房,及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尽快实施改造,确保改造质量。
(三)关于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问题。督查发现,一些贫困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风险大、家庭负担重、照护服务跟不上。一是摸清底数。卫健部门牵头开展排查,重点掌握容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二是落实政策。相关部门落实好医保、慢性病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兜底保障等政策,减轻其家庭负担,保障基本生活。三是加强监管。明确监护人责任,对没有监护人的提供集中收养照护服务,防止出现因无人照看发生极端事件。四是探索集中救治。有条件的地方,在市县定点医疗机构或精神病院对
重性精神疾病贫困患者开展集中救治。
(四)关于建档立卡信息规范化常态化管理问题。督查发现,个别贫困户明白卡填写时间逻辑错误、相关数据自相矛盾、临时涂改等问题。一是规范信息采集。坚持实事求是,高度认真负责,对关键信息要反复核准,对变量信息要及时更新,对需贫困户签字的信息要真实准确,获得贫困户认可。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帮扶责任人、脱贫责任组、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负责信息采集,乡镇组织信息员负责信息审核录入,发现错漏,及时纠正。三是加强数据管理。定期更新维护系统信息,加强数据分析,对问题数据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关于加强产业扶贫支撑作用问题。督查发现,有的地方扶贫产业形式单一、组织化程度低、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不紧密,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等问题。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深入实施产业扶贫“十大行动”,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对有资金需求的贫困群众和带贫企业做到应贷尽贷。二是坚持长短结合。在抓好打基础、管长远的产业项目同时,因地制宜发展蔬菜、食用菌、水产、畜禽养殖等短平快项目,提高扶贫产业对贫困群众覆盖度。三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带贫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四是大力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财政奖补政策、产业引导政策、精准扶贫企业贷款、IPO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招引和扶持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提升带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