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驻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道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海勇
(2020年4月26日)
同志们:
刚才,唐德海组长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
所谓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内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具有长期性、权威性和全面性。从长期性讲,习近平总书记讲巡视永远在路上。意味着巡视巡察是在立足全局、分析全局、研判全局的基础上,制定的涉及全局的长远战略。从权威性讲,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党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从全面性讲,巡察对象覆盖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要跟进到哪里”,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监督内容涉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各项工作。
1.开展巡察是党内监督体系的科学设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体系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党委的全面监督”如何体现?就是依靠巡视巡察监督,巡察机构就是为党委全面监督所管辖的党组织而专门设立的工作部门。巡察机构直接对党委负责,巡察规划由党委制定,巡察组由党委授权委派,巡察结果向书记专题会议或者党委常委会汇报,巡察成果运用由党委决定。通过巡察,党委的主要成员可全面掌握所管辖的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管党治党方面的情况,如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中央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否贯彻落实等,所以中央才将巡视巡察定义为党委管党治党的“利器”、政治“显微镜”“探照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