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
(2021年10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执法检查,是2019年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面修订后连续第二年开展的一项重要执法检查。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推动落实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推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效实施,坚持久久为功、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积极贡献力量。
刚才,福波副省长作了很好的讲话,三原同志宣读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省发改委(省秦岭办)、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的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实施条例情况,17个部门提供了书面发言材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