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系列914(12篇)法学会学习贯彻《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发言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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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研究员莫纪宏………………………12.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周叶中…………23.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34.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青岛大学特聘教授董和平………………45.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苗连营……………56.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67.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郑贤君……78.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翔………………89.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夏正林…910.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上官丕亮…1011.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林彦…1112.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港澳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12
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召开座谈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谱写新
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发言材料汇编
(民主与法制时报,2022年12月28日)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
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这篇重要文章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7个“必须坚持”的规律性认识,系统阐述了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5个方面的要求(以下简称“7+5”),对中国宪法实践的发展方向作出明确指引。
第一,“7+5”是对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年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过去40年,现行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根本法的作用,体现了根本法的权威。宪法作为根本法的观念已深深在人民群众中扎根,大家都充分认识到宪法是限制公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这个理念在过去40年得到了强化。因此,文章提及的“宪法自觉”概念非常准确,即由不甚了解宪法是什么,到逐渐学宪法,最后达到“宪法自觉”,自觉学习宪法、使用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形成良好宪法素养。
第二,文章提出了很多新的概念、范畴、判断,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如,“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等。
第三,文章强调,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这要求我们积极开展深入研究,争取在宪法学理论研究方面多出一些好书,多写一些好文章,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进一步推向前进。
第四,文章强调,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这对于下一步如何把宪法学理论运用于宪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此外,文章提到“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把制定和实施宪法与现代化结合起来,也是一个崭新的宪法学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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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周叶中
习近平总书记这篇重要文章是一篇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文献,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和宪法学发展以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增强宪法自觉、坚定宪法自信提供了行动指南。
第一,文章深刻揭示了宪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联系。文章指出:“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强调我国宪法“具有开创性意义,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这不仅指出了宪法与现代化的关系,更揭示了我国宪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联系。
第二,文章全面总结中国共产党加强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如“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文章鲜明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这揭示了中国宪法制度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优势,也昭示了人类宪法发展的未来。
第三,文章系统部署新时代新征程上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重要作用的基本要求。文章回答了如何在新时代新任务面前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重要作用的重大问题,从坚持党的领导、治国理政、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实施、理论研究宣传教育方面,有针对性、现实性、前瞻性地提出五项基本要求。
第四,文章明确提出中国宪法学理论工作者必须肩负的使命任务,要求我们要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我们必须不负使命,努力完成这一光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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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