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监管者视角对金融科技发展研究与监管建议

2023-03-14 00:15:16 121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加速。在此背景下,金融科技迎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不断催生金融服务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推动金融数字转型向纵深发展,形成了金融科技“千帆竞发、创新者胜”的发展态势,有力增强了金融服务惠民利企能力。对金融科技的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金融科技未来的发展趋势,并从金融监管者的角度,提出了应对策略。

一、金融科技简介

(一)金融科技概念

金融科技(Fintech)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是FinancialTechnology的缩写。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金融科技逐步呈现出新的特性。20xx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提出的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总结认为在支付结算类、存贷款与资本筹集类、投资管理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类等四个领域中国际金融科技活动最为活跃,创造了数字货币、股权众筹、智能投顾、客户身份认证等多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二)金融科技关键共性技术特点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迅速,无论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金融服务还是对数字货币的研发探索,都体现了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趋势,对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产生深刻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②成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从技术维度来看,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推动金融科技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这四个方面的技术与金融本身需求高度契合。人工智能位于最上层,能够根据不同场景的业务特征创新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而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是其强有力的支持。大数据技术是所有科技的支点,具有量大、价值密度低、多样、高速、真实等特点,其从客户日常金融活动中采集零散、涵盖多个领域的大量数据,从而基于对大量数据的分析,为客户精确评估、资金预测提供了可能,为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也为提高经营效能提供了新手段。云计算技术是一种动态的易扩展的且通常通过互联网提供虚拟化资源的计算方式,能够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金融监管等提供统一平台,有效整合跨部门、跨机构、跨领域的多个信息系统,消除“信息孤岛”。区块链技术是一个无需中央机构存储、确认的数据库记录,不依赖第三方(比如金融机构)来仲裁交易,在解决契约双方的信任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有效节约金融机构间清算成本,提升交易处理效率,增强数据安全性。

二、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

(一)全球金融科技发展概况

金融科技于20世纪80年代萌芽,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席卷全球的金融潮流和趋势,其发展历程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金融科技1.0阶段

时间为19xx-19xx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是金融服务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行业通过信息技术的软硬件应用来实现办公和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从而压缩营运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其标志性事件是直销银行的出现,全球第一家直销银行FirstDirect于19xx年xx月由xx银行创办,此后直销银行在欧美其他国家相继出现。

2.金融科技2.0阶段

时间为19xx-20xx年,在这一阶段,科技与金融的合作更加深入,以互联网金融为典型。其标志性事件主要有:移动支付于19xx年出现;xx第一家互联网经纪商Etrade于19xx年成立;全球第一家互联网银行SFNB于1995年成立;互联网股权众筹于20xx年问世;第一家网络贷款平台Zopa于2005年上线。

3.金融科技3.0阶段

时间为20xx至今,这一阶段里推动金融科技的最主要动力不再是互联网,互联网仅作为金融科技的基础继续存在,而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信息技术上升为推动金融科技的新兴动力。其标志性事件有:全球首个区块链平台Ling于20xx年xx月在xx证券交易所发布;首个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易于20xx年x月在xx银行完成。

(二)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概况

我国在金融科技发展初期较为落后,但目前已处于后来居上的地位。从体量规模来看,中国已经是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绝对主导者,中国电子支付规模占全球总体规模的近一半,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

1.央行指引金融科技发展方向19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中国科技金融促进会宣布成立;20xx年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确定xx个地区为首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20xx年支付业务的出现使金融科技从后台支撑开始走向前端。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务的边界逐渐模糊,金融风险的传导也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给货币政策、金融稳定、金融监管、金融市场等多个方面带来新的挑战。为推动我国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在20xx年x月发布了《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xx-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出金融科技发展要遵循“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基本原则。

作为我国第一份指导金融科技发展的蓝图,《规划》可以称之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首先,《规划》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定义,即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具有强烈的金融属性,而不是单纯的科技工具,这也是金融科技需要纳入监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其次,《规划》确定了金融科技发展的目标,指出到2021年要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实现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强化金融业的科技应用能力,使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得到明显增强,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第三,《规划》提出了金融科技发展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六个方面。

2.金融科技行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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