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目录
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2
学员须知3
2021年秋季学期非主体班学员封闭式管理办法3
2021年秋季学期学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5
班主任工作职责6
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6
临时党支部支委建议人选名单7
党小组组长工作职责7
党小组组长建议人选名单8
红歌歌谱24
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
学员管理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
一、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二、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
三、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四、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于接受和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五、学员参加学习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责令退学。
六、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
七、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通报批评。
八、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
,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在校学员,牵头人予以退学处理,参与者予以通报批评;对结(毕)业后的学员,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九、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对违反规定的,追究主办单位领导人员责任。
学员须知
一、参训学员每天上课自带学习资料,提前10分钟进教室,按要求就座。尊重教师,上课期间手机一律调至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接听电话,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不在教室内抽烟。
二、参训学员一律不得带车,学员培训期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出具书面请假材料,注明离校时间、请假事由。半天以内由市党校公务员培训处领导签字,半天以上的须有州党委组织部领导批准,在请假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做好课堂笔记,培训期间抽查学习笔记作为平时成绩参考依据。
四、参训学员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党校作息安排,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按照指定房间入住,不得擅自调整房间;严禁在宿舍赌博、饮酒、卧床吸烟、留宿他人,在校培训期间请管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五、积极主动参加班级集体活动,强化组织纪律和时间观念,服从培训班班主任和市党校公务员培训处的统一管理。
XX市委党校(行政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
非主体班学员封闭式管理办法
根据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要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我校对2021年秋季学期非主体班次学员管理,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入校区
1.自觉接受证件核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检测,如有体温异常,按照《中共XX市委党校(行政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处置。
2.报到当天带口罩,排队间隔1-2米。
第二条:学员入校后
在整个培训期间,除节假日以外原则上不得离校,不接待来访人员。入学后,学员须以班级为单位,签定《学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1)。
1.防疫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取消军训等集体活动。
2.在校园、办公楼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活动,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电梯,避免直接触碰电梯按键。严禁学员在校内随地吐痰、乱扔口罩。用过的废弃口罩须丢弃到指定的医疗物品回收箱。
3.学员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须由办班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党校公务员培训处负责人审核,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并签定《学员请假外出保证书》(附件3)。学员持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的假条,经安保人员检查登记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书面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测。
4.公务员培训处要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建立学员外出管理台帐。
5.学员在校期间,应严格落实上课、住宿、就餐等防疫规定,
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学员,按照校纪校规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条:住宿期间
1.学员住宿每人一间房,保持宿舍环境清洁,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在宿舍内备足洗手液、消毒用品等,进入宿舍后先洗手。
2.学员间尽量采用电话沟通,不得随意走访串门、面对面交谈,传递物品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接触,传递前后均需洗手。
3.加强学员健康监测,实行日健康监测制度。建立学员体温监测登记台帐,学员每天早晚自觉测量体温,由班主任负责测量体温。如体温超过37.3度,班主任及时通知校防疫办公室安排隔离。隔离室设在5号楼102室。
4.门把手、电话、鼠标、键盘等经常接触的物品注意经常擦拭消毒,保持勤洗手、多饮水。
第四条:上课期间
1.保持教室环境清洁,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每天进行两次消杀工作。
2.教室内,学员按照间隔就座的形式安排座位,保持松散的人流状况。
3.上课期间学员全程佩戴口罩;课桌、学具、教具等经常接触的物品注意经常擦拭消毒。
4.外请报告和合堂课期间,提前检查教室消杀工作,上课期间保持全程通风,学员按照间隔就座的形式安排座位,保持松散的人流状况。
第五条:就餐安排
1.在学员餐厅指定楼层就餐,取餐期间排队打饭,全程佩戴口罩,间隔1-2米。
2.保持一人一桌且就坐方向相同,就餐期间严禁相互交谈。学员众多时实行错时错峰就餐,确保安全。
3.就餐后将使用过的纸巾投入垃圾箱,切勿遗留在餐桌。
第六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